济南护城河禁泳 不文明行为违者必罚

2014-06-23来源 : 互联网

概要:6月17日,为禁止市民在护城河、泉池内游泳等不文明现象,市园林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精神文明办发布《关于整*护城河及其周边区域管理秩序的通告》。6月20日,公安与城管执法人员会同景区保安,进行了*次联合执法。

20日晚8时30分,记者看到,在南护城河沿线的主要泉池附近,公安与城管执法人员会同****泉景区的保安,共同禁止泉池内游泳、洗涮衣物等不文明现象。“赶紧把狗抱走,以后不能再在景区内遛狗了。”一名警员对正在白石泉内打水的市民喊道。

公安分局接到了指令,18点就到了黑虎泉边维持秩序,市公安局、历下公安分局都有参与,他们主要是劝阻与制止在泉池内游泳的市民。历下区公安分局大明湖派出所所长杨庆军说,本次联合执法行动警方共出动20余名警员,在护城河沿线、大明湖景区等区域内劝阻游泳的市民,执法时间为晚7点到10点,如果有必要,则会延长至零点。如果市民不听从劝阻,则会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历下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石先生介绍,本次执法活动市、区城管执法局的20余名执法人员共同参与,对护城河内游泳、泉池内洗澡以及公园内遛狗行为进行劝阻与制止。据景区工作人员介绍,除了40余名执法人员,景区也出动了75名保安。因为近期雨水较多,所以护城河开闸放水,河内暂时并不具备游泳的条件,所 以执法人员布控在南护城河的**区四个泉池附近。在黑虎泉、九女泉、琵琶泉、五莲泉这四个泉池附近布控了5个点,劝阻市民游泳。

“公安部门将联合景区,计划沿护城河建立一支常态化的巡逻队伍,长期坚持。”杨庆军说,联合执法并不是临时的。20日晚10时许,执法队员在青龙桥附近发现了正在游泳的3名男子。见到执法队员和媒体记者跑来,一名年纪较大的游泳者一边喊着“别拍了”,一 边试图爬上岸,由于河岸陡峭没能成功,又向上游游了几十米后主动上岸离开。还有1人见到执法队员后,开始往兴华桥方向游去,执法队员在岸边跟随他们前行了 300多米后将他劝上了岸。另有1人在其他地方上岸离开。

据悉,在禁泳的通告发布之后,仅仅是景区的工作人员加强了对护城河内游泳市民的劝阻,并没有具体的处罚措施,效果并不显著。通告发布后,记者几次前往护城河,发现早晨在泉池内仍有市民洗澡游泳,东护城河船闸以南有不少游泳者。

“在泉池内游泳、洗澡,违反了名泉保护条例,由城管执法部门予以管理。”杨庆军介绍,《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第22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公共场所的泉池内游泳、洗涮衣物。”在护城河内游泳还有碍景区游船的通行,影响了景区正常的游览秩序,属于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违反了*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在出现这种情 况时,公安人员将会对市民进行劝阻,如若不听,警方将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

杨庆军说,在泉池内裸泳,属于在公共场所内**身体,也违反了*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如果被景区公安人员发现,也会予以处罚。一名经过的市民建议,外地游客来到景区,并不知道不可以在护城河与泉池内泡脚、游泳等。杨庆军称,警方已经与景区管理人员对此问题进行了协商,会尽快在护城河沿线设置关于名泉保护条例的指示牌,将在泉池内泡脚等不文明行为列入禁止范围。

标签: 济南 社会 生活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