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9日晚22时40分许,在市中区104国道丘山铁路东30米处,一辆电动车被一汽车撞倒后,肇事车辆逃逸,电动车父子两人受伤严重。市中交警大队民警历时7天6夜,找到肇事车辆,并让逃逸肇事司机浮出水面。
肇事司机逃逸 调查一波三折
事发之后,市中区交警大队立即成立了专案组,连夜展开侦查将调查范围锁定在一辆灰色皮卡车上。
3月30日,民警对现场周围的监控录像进行了摸排调取,发现了肇事车辆的逃逸路线,但是在摸排到党西村与重汽路路口的一片麦地时,肇事车辆失去踪迹。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通过进一步分析,民警在一家KTV的监控录像中发现了肇事车辆的蛛丝马迹,并确定了嫌疑人的相貌特征。
通过调取监控录像,民警发现了肇事车辆进入了重汽公司。随后民警找到这辆车,但是该车牌照已拆除,放大的尾号也打磨掉,案件侦破再次陷入僵局。
肇事车辆现身 司机仍没踪影
4月4日一早,民警接到**电话,被告知在重汽家属院后一个废弃的厂房草丛内,发现被遗弃的绿色皮卡车一辆,经确认该车就是要找的那辆肇事车。不过该车内部已被收拾一空,前挡风上的保险标志和检验合格标志打印车号处也被故意抠掉,但是有两个标志上仍然能辨认出两个车号——鲁 AM11**、豫 A022**。打开发动机盖,发现发动机旁塞了一塑料袋,塑料袋内藏了一副济南牌照鲁A233**,一车三号,如何才能找到驾驶员?
经过一下午的摸排,该车的来龙去脉已经掌握清楚,该车登记车主为河南人赵某,在济南七贤汽配市场从事车用玻璃销售工作,约一年前赵某将该车卖给党杨路从事汽车修理工作的闫某,并将该车原号牌及所有手续销毁,闫某收购车辆后将车辆大架号、发动机号等全部打磨破坏,事故发生前约半年时间,闫某将该车以一万五千元的价格卖给陌生人,闫某只知道买主是准备购买该车给重汽公司运输配件用,其它信息不详。
“王某某”的紧张让案情有新发现
专案组决定再赴重汽,继续寻找一切可能的线索。一调查,果然不出民警所料,根据重汽公司大门口进出车辆登记簿记载,在事发前的**天,也就是3月18日,嫌疑车辆进入过厂区,并且留下了相关信息:日期为2014年3月18日0时04分,登记单位是百乐公司,驾驶人王某,去何部门登记为重汽公司外饰件车间。经过走访,前来给外饰件车间送货的没有叫百乐的公司,但有一个叫百氏的; 也没有叫王某的人,但有一个叫王某某的人。
民警立即找到王某某,核对照片,经和监控中嫌疑人的照片一比对,差别太大了,明显不是。“你认识这个人吗?”民警问,他看了看照片,随即说“不认识,不认识,我不认识”,并将头扭向了一边。连续三个不认识的回答,再加上一扭头这细微的举动,被侦查员看在眼里,这个王某某有异常,他可能认识照片上的这个人,他似乎在回避什么。
肇事逃逸后,藏到桥下躲6天
随后,民警加大了询问的力度和策略,同时将已调查清楚的事实,以及这件事情的利害关系以及相关人员和嫌疑人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与对方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沟通。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艰苦对决,王某某终于承认了照片上的人是他亲侄子王某震的事实。
经询问,2014年3月29日18时许,王某震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一辆车牌号为鲁A233**的江陵皮卡车沿104国道由党家庄重汽工厂行驶至利民学院附近时,看到前方有交警查车遂掉头停到104国道罗尔庄路口,进入路旁KTV消费,期间喝了两瓶啤酒,约22时30分许,接到同事电话要求其回厂加班,王某震驾驶鲁A233**号皮卡车行驶在回厂区的路上,行驶至丘山高铁桥下时,碰撞到前方同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杨某振和杨某受伤。事故发生后,王某震驾车逃逸,驶入党西村附近田间摘掉车辆后车牌,进入重汽厂区二号停车场后摘掉前车牌及收拾车内所有物品,30日5时许,把车开到重汽厂家属院后山废弃工厂旁,遗弃车辆而后步行至104国道,乘坐公交车到长清园博园附近扔掉手机,藏在一桥下度过六天,六天内只在每天凌晨出来购买食物,4月5日凌晨在购买食物的途中,被亲戚吴某发现,在吴某的劝说下到事故中队投案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