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从2009年开始执行的绿色信贷政策,有环境违法记录的企业要被限贷或禁贷。4年来,济南市环保局共向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提供各类环保信息52批次、5396项,各商业银行根据环保信息实施限贷、禁贷资金规模达15亿元左右。近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企业日常环保检查的结果也有望与“绿色信贷”挂钩。
2009年,环保部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绿色信贷政策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正式在全国实施绿色信贷制度。市环保局与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沟通协调,于2009年9月联合发文,在全市实施绿色信贷制度。市环保局在每月10日将上月本市企业环境信息填入企业信息表,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通报,市内各金融机构根据环保部门提供的环境信息在放贷时予以应用,并反馈环保信息应用情况。
“环境违法类信息、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企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类信息及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信息,这四类信息有违规的情况,企业银行信贷将受影响。”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说,下一步,济南将研究落实更加严格的“绿色信贷”政策,拟把日常环保检查的通报结果也纳入对企业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