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路到长清百世汇通快递走了5个月

2014-07-14来源 : 互联网

“通过百世汇通寄送快件,等了5个月仍杳无音讯。”今天,市民孙历(化名)向本报反映此事,称快件退回后,发现部分物品缺失。

苦苦等待:快件“超范围”延期

当事人讲述事件经过:

2014年1月

孙历通过百世汇通山大路站往长清寄送快件,里面包括衣物及个人用品。工作人员告知其“几天后就会到”。

2014年6月

孙历出差回到济南,联系收件方却被告知快件仍未收到。“我按照快递单号查询,发现快件仍然在山大路站。”孙历说,向快递公司反映后,工作人员解释为“快件超出派送范围”,她随后要求公司退回原件。

2014年6月14日

孙历收到退回的快件。“打开一看,发现少了不少东西。”孙历称,丢失了两双鞋、一个卡包、电脑数据线及几件衣服,“有些是刚买的,几乎没用过,价值2000元左右。”多次辗转:快件*终被退回

6月22日,记者在网上输入孙历提供的快递单号查询真相:

1月11日快件从“济南山大路站”寄出,经过“济南分拨中心”后,1月12日到达“济南长清站”,并于1月16日退回至“济南分拨中心”。随后,该快件经多次辗转后,于1月18日到达“济南山大路站”。6月13日

快件再次“启程”,经“济南山大路站”、“济南分拨中心”及“济南孙村站”后,于6月14日退至孙历处。

孙历告诉记者,寄件时,工作人员没有告知长清不属于派送范围,“即便不在范围内,也应该及时通知我。”她表示,发现少东西后,要求公司按照物品价格赔偿2000元遭拒,“对方称物品没有保价,只能按运费的3倍赔偿。”

孙历认为,按照《中国邮政法》,“3倍运费赔偿”适用于邮政业务,快递业务应适用《合同法》,应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孙历与百世汇通协商后未达成一致。

百世汇通:曾通知客户自取

6月22日,记者致电百世汇通总部客服,工作人员表示,凡遇到“快件超出派送范围”的情况,由寄件站点通知客户自取,经核查,公司曾于1月15日通知孙历,“后期由于负责此事的业务员辞职,公司不清楚具体情况,导致快件*终被延期退给客户。”

“记录上显示,快件退回给客户时没有破损,但是客户反映少了1000元左右的东西,由于业务员辞职,具体情况也比较难核查。”针对赔偿问题,该公司表示,快件如果出现破损,在没有保价的情况下,公司按照运费的3至5倍赔偿,“该客户的情况,我们会再次核查后答复。”该公司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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