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7月15日讯 记者从山东省*****公室今天举行的发布会获悉,新修订的《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下文简称《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条例》提出,需逐步在高速公路上建立港湾式停车区。
新《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高速公路管理和经营单位应当在高速公路沿线合理规划和建设停车区或者港湾式停车带,为机动车驾驶人提供休息区域。”
一些大型故障货车停靠在应急车道上,往往会有一部分车身占据行车道,给后方车辆带来安全隐患,尤其是在二车道的高速公路上,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这一创新性举措将逐步建设,缓解因故障车辆停放影响正常车辆行驶问题。”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槐国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