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人民检察院张越: 真相永远不会被消灭

2014-07-17来源 : 互联网

对于自己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高密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张越总是习惯地整理到《检察工作日志》中。自2008年以来,她的《检察工作日志》共整理各类案件280余件,从收结案时间、办案过程及办案心得都做了详细记录。

“每隔一段时间,我便翻开看看以前办过的案子,为的就是从中寻找办案的灵感,仔细梳理新的办案思路。”在整理的这些案件中,*令张越难以释怀、时常翻出来总结思索的,是郭牧(化名)夫妇非法倒卖银行承兑汇票案。

2011年11月,张越受命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郭牧夫妇非法倒卖银行承兑汇票案进行审查,一开始便感到了****的棘手。该案不仅涉及银行、金融、企业管理等专业知识,还牵扯到山西、河北、山东三地二十余名当事人,案卷足足八大本。

按法律规定,对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承办检察官只有七天审查时间。要在短短七天内审查案情、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这对于入院3年、初次接触新型犯罪案件的张越来讲,着实是个不小的挑战。

接手案子后的**天上午,张越就迫不及待地将办案民警请到办公室,对照八本案卷资料,认真听取该案侦查经过。直到中午,张越弄清了案情。送走民警后,在办公室简单吃了点东西,她又开始审查案卷,并对每个细节缜密思考,按时间顺序罗列,制作案件明细表,将案情及当事人关系等深深地印在脑海里。

由于案件牵扯到银行承兑汇票方面的专业知识,第二天一早,张越赶到人民银行高密支行,向银行职员请教关于承兑汇票出票、承兑、贴现等有关流程,回到单位后她又仔细翻阅了票据法。

“那两天时间里,光有关银行承兑汇票知识的书我就看了四五本。”事后,张越诙谐地调侃自己道,“当时我都觉得自己可以做半个银行职员了呢!”张越将卷宗中嫌疑人的供述又重新看了一遍,了解到主犯郭牧自2001年至2008年间,曾因犯出售持有假币、盗窃、贩卖毒品罪被判刑。趁热打铁,张越根据案情制定了缜密的讯问提纲。

第三天一上班,张越便和同事一起去潍坊市看守所提审了郭牧。郭牧总以“都是妻子一手操办,自己不清楚”为由,拒不交代案情。在提审郭牧妻子过程中,张越了解到,郭牧以其妻子名义注册成立了一家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其妻只是帮他管管账务,并称公司成立后没有什么业务。考虑到这样的情形,张越当天就和公安机关一起去银行部门查询了该公司账户,发现该公司在成立后的第七天账户上就仅剩下了60元。深夜回家后,张越又开始考虑第二天的办案思路。

从案卷中,张越发现替郭牧办理承兑汇票贴现的人,多达十几人,其中贴现二**以上的就有5人。接手案子后的第四天,张越和同事通过逐一询问,了解到这些人替郭牧贴现承兑汇票并收取了一定费用的事实。事实进一步明了,待张越回到单位时已是下午下班时分,她顾不上回家,立即着手整理证人证言,并将之前的审讯笔录认真审阅了一遍,仔细核对每一个证据。

功夫不负有心人。第五天,张越重新梳理了该案证据材料后,认为郭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经向**汇报后依法对郭牧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同时,对在审查过程中还发现的郭牧**诈骗、虚假出资等罪,张越向公安机关发出补充侦查提纲,建议和引导公安机关继续侦查,郭牧*终数罪并罚被判无期。

“每当看到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就觉得自己的付出很值得。”得知宣判结果,张越如释重负,“真相有时可以被掩盖,但永远不会被消灭。”

自2012年以来,张越先后被表彰为高密市****党员,“公正执法**”;被高密市委、市**嘉奖两次、记三等功一次;今年3月被潍坊市妇联评为“潍坊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今年4月被评为“高密市**杰出青年”;今年7月1日被高密市委评为“群众*满意基层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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