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30日下发通知,对我省居民阶梯电价制度进行完善,涉及如何界定“一户一表”,阶梯电价如何按年度周期执行,居民用户电价如何分档递增等具体问题。据悉,2015年底前,将制定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由居民用户选择执行。
“一户一表”如何界定?
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的实行范围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即“一户一表”用户。实行阶梯电价的城乡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一个房产证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电力公司为居民家庭安装的电表为一“户”。
按规定,单*使用一块电能表,且对应一个房产证明(或宅基地证,下同),认定为“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单*使用一块电能表,因历史原因没有房产证明的居民用户,如果户口簿地址与用电地址相同的,认定为“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共同使用一块电能表,同一用电地址对应着多个房产证、或两个及以上户口簿的住宅,认定为“合表”居民用户。
阶梯电价如何按年度周期执行?
阶梯电价按年度为周期执行。全年分档电量按月度电量标准乘以月份计算,执行相应分档的电价标准。对于电力公司直接抄表收费的居民用户,自电力公司上年末*后一次抄表例日至本年末*后一次抄表例日,作为一个执行年度;对于使用实收制量控式卡表的居民用户,以日历年度为执行年度。
年分档电量按月度电量标准乘以实际月份计算,用电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居民用户申请办理新装业务时,按新装业务受理之日起的当年执行年度实际用电月数计算分档电量。
年累计用电量的确定是,自每个执行年度起,抄表收费的居民用户按照每月用电量(使用实收制量控式卡表的居民用户按照每次购电量)之和计算,累计超过分档标准电量后,执行二档或三档电价。
合表居民用户怎么办?
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转供电单位不得擅自实行居民阶梯电价。自2015年7月1日抄见电量起,仍未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的合表居民用户电价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0.0081元,即按每度0.555元执行,此为到户电价,转供电单位不得自行加价;电网对电压等级1千伏及以上合表居民用户供电价格同步调整为每千瓦时0.501元。
电取暖用户如何认定?
对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2012年7月1日前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等方式取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年用电量超出4800度的部分执行第二档电量加价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装“电取暖”用户,可由居民小区业委会或居民楼委托单位(个人)提出小区整体或整栋楼的电取暖用电认定申请,提供整个小区或整栋楼所有电取暖居民用户的房产证(或户主的身份证);对符合条件的单户安装“电取暖”用户,可由个人提出申请,提供当地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房产证(或户主的身份证)。经电力公司确认并现场核实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采用电锅炉、电地热、蓄能式电热器、电热膜、以电及新能源混合的采暖设备(太阳能辅助电加热、地源热泵、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取暖的,认定为电取暖用户。“电取暖”用户用电政策自受理的次月起执行。
居民用户每两年应到当地电力营业厅办理“电取暖”用户用电政策续期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按“电取暖”用户用电价格政策执行。
“一户多人口”如何界定?
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档 每月增加100度至310度第二档 电量为310-400度之间第三档 400度以上,加价标准不变
对符合户籍“一户多人口”用电政策的居民用户,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原件、房产证原件及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到当地电力营业厅办理认定手续。居民用户的户口簿地址、房产证地址和用电地址应当一致(因道路名称变更导致的不一致除外)。相同人员、不同用电地址不得重复申请。“一户多人口”政策自受理的次月起执行。
居民用户每两年应到当地电力营业厅办理“一户多人口”用电政策续期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按“一户多人口”用电政策执行。我省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电价仍按每度0.555元执行。
对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包括“一户一表”用户及合表用户)设置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用电基数。
据悉,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后电网企业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环保电价补贴、居民用户电表改造、免费电量款返还等项支出。
相关链接
我省调整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无法避峰用电企业**纳入峰谷分时电价范围
省***、省经信委今天联合下发通知,从7月1日起,我省调整峰谷分时电价,无法避峰用电企业**纳入执行峰谷分时电价范围。
此次调整,110千伏安以下的商场、超市、餐饮、宾馆、冷库等无法避峰用电的企业,**纳入执行峰谷分时电价范围。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调整自7月1日起实行,2014年底前全面落实到位,有效期至201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