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险销售新规下月起执行 卖投连险需本科学历

2014-07-31来源 : 互联网

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在销售投连险和变额年金保险时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 以上学历,保险销售人员不得擅自通过微博、微信等互联网渠道推销保险,从今年8月1日起,上述规定开始执行。北京市保监局昨日表示,下一步将通过提高销售从业人员准入门槛等方法继续加大治理保险销售误导行为,净化保险市场环境。

近日,北京市保监局印发《北京地区人身保险经营行为管理办法》,自2014年8月1日起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一是要求从事投资连结险、变额年金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一年以上寿险产品销售经验;二是强化了对重点业务领域的制度规范,如在电销业务管理方面,对呼出号码进行了统一要求;三是对新单回访、产品说明会、培训和宣传资料管理等环节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针对上述新的规定,北京市保监局昨日通过答记者问的形式进行了解释。对于投连险和变额年金的销售对学历的要求,保监局表示,这两类产品属性类似、内容复杂,销售人员需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投保人也需要较强的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因而制定了学历及销售经验两大监管要求。

保监局还表示,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部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利用微博、微信等自媒体进行保险产品的宣传、销售,保险公司必须对其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并对其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保监局透露,下一步还将继续提高销售从业人员准入门槛,推进销售人员销售资质分级管理。目前拟定的办法是,取得从业资格初级资质的销售人员只能销售传统型产品,获得中级资质认定后才可以销售分红险、万能险产品,而销售投连险、变额年金险产品则需要高级资质。

此外,针对保险公司从业人员无序流动、人员管理粗放的问题,保监局表示要进行重点监管,对于有严重违规或者销售误导被查实或者被保险公司开除的人员将被录入“黑名单”,提示其他保险公司谨慎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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