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集团股改方案获批 金控成型谋整体上市

2014-08-04来源 : 互联网

上周五(8月1日)晚间,光大银行发布公告称,日前,光大集团重组改革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准。根据该方案,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由国有独资企业改制为股份制公司,并更名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由财政部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金公司)发起设立。

这标志着中国光大集团改革重组工作将最终完成,股权结构更为清晰的“光大系”金控版图成型。同时,有分析师表示,如果不改制,光大集团将难以上市。

国有独资改为股份制公司

根据该方案,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由国有独资企业改制为股份制公司,并更名为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由财政部和汇金公司发起设立。

财政部以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的股权、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光大香港)的股权、财政部对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享有的债权本息作为出资;汇金公司以持有的90亿股光大银行股份、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及承接的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本息作为出资。重组改制后,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包括境外分支机构)全部资产、负债、机构和人员由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承继。

有市场分析认为,光大集团重组改革后,财政部、汇金公司、光大集团、光大银行股权关系将被全面理清,30年来光大集团北京、香港两个总部无法并表的问题也就此解决。

某证券公司宏观金融分析师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光大集团股改算是新时代、新机遇解决历史问题。现在一方面是金融企业上市寻求股权结构多元化,引入更多的投资者;第二,新的改革拉开,混合所有制推动改革进程加快。

为整体上市奠定基础

其实,早在今年5月份光大控股股东大会,光大控股首席执行官陈爽曾表示,中信集团在境外整体上市已“先行一步”。光大集团将进行内部重组,正在等待国务院同意,重组后集团对旗下分支机构有了真正的控股地位,才会考虑境外整体上市事宜。

“如果不改革,光大集团没有资格上市,《公司法》规定,除了国有独资公司,不允许其他的形式独资公司出现,公司目前有两种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除了国有独资公司外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发起人发起,股份有限公司对股份有人数要求。上市之前,任何一个企业都必须先进行公司治理完善,包括股份制改造,(光大集团)这次改革将解决上述问题。”上述宏观金融分析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据21世纪经济报道称,虽然因为汇金“投资公司”的特性,以及“保持光大集团完整性”的要求和历史沿革等因素,光大银行的实际管理权一直在光大集团。但实际上,重组前光大银行的第一大股东是汇金公司,其对光大银行的持股比例为41.66%,光大(集团)总公司和光大控股合计持有光大银行股份仅为8.09%,市场对于光大银行主导权的疑惑也来源于此。而按照改革重组细化方案拉直股权后,不仅各方利益得到了保护,也结束了这种管理关系上的混乱。

上述宏观金融分析师表示,光大集团股改后会引入更多战略投资者,可以改善公司治理,提高经营效率。

光大银行称,光大集团重组改革属于政府主导下的国有资产变更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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