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原本是好朋友,却因为一点小事双方大打出手,结果*后“两败俱伤”。昨日,记者从桓台县公安局周家派出所获悉,幸亏民警及时赶到,制止了双方“打架斗殴”的行为。
8月2日14时,有群众**,在桓台县李王村有人当街打架。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发现,村民正在围观两名坐在地上争吵的男子,其中光背男子右小腿伤口血流不止,穿短袖T恤的男子头顶伤口流血染红了上衣,场面“触目惊心”。民警询问了解到,穿T恤男子叫高某,光背男子叫薛某,致使两人“**成仇”的原因,竟然是因为100元*。
原来,薛某在李王村揽下一家整修房子的活,便打电话让高某一起干。俗话说,亲兄弟账目清,两人事先说好**100元工*,中午管饭。天气炎热,干活辛苦,中午用酒解解乏。半斤白酒下肚后,由于高某下午应了别人干活,便提出让薛某支付100元工*走人,薛某听后*冒三丈,俩人便你一句我一句争吵起来。由于薛某打不过高某,便用嘴咬了高某的胸部一口撒腿就跑,高某也恼羞成怒紧追不舍。俩人你追我赶的结局是薛某的腿被砖头砸伤,而高某的头部也被对方砸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