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将建债务预警机制 政府借债纳入人代会审议

2014-08-05来源 : 互联网

近日济南出台《关于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相关人士解释,政府性债务是指相关债务主体因公益性项目建设,直接借入、拖欠或依法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以及在其他特定情况下需由政府偿还的各类债务(含国内债务和国外债务)。近年来,随着政府性债务规模逐渐扩大,政府性债务借、用、还等环节管理逐步呈现出一些不到位、不规范问题。

济南每年能借债多少呢?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市政府将对全市、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政府性债务实行总量限额控制。据了解,每年末,市财政部门提出下一年度全市、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政府性债务率及年末债务控制总额,报市政府批准后下达。在用途方面,政府性债务资金仅限用于难以吸引社会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建设,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非公益性政府项目等竞争性项目建设。

在确定总额时,济南也要求,政府性债务年度收支计划应当根据本级政府建设需要和承受能力,充分考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政府可支配财力,并逐步将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纳入同级人代会审议范围。

政府性债务目前受到广泛的关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又不得不借债。在这种情况下,防范风险成为政府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在这方面,济南要求,市和县(市)区政府根据年末政府性债务余额情况和未来3年应偿还的政府性债务规模、期限、结构等情况,建立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偿债准备金筹措纳入当年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实行专账管理,主要用于归还按规定由财政负有偿还责任的政府性债务、未能及时清偿的临时垫付及清偿。

此外,济南还将建立债务预警机制。市财政部门应综合运用债务余额、债务率、逾期债务率、偿债率等指标建立政府性债务预警机制,定期评价市本级及各县(市)区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预警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3个级别。对实施黄色预警的县(市)区,市财政部门将予以通报,相关债务监督责任人应督促债务责任人采取措施化解债务,及时将债务风险降到警戒线以下;对实施橙色预警的县(市)区,市财政部门不再安排新增政府性债务,由相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对实施红色预警的县(市)区,市财政部门暂停其政府性债务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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