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民预付1万元购买"美心门" 供方玩失踪

2014-08-11来源 : 互联网

8月10日,市民陈先生打来电话称,6月2日,他在居然之家潍坊店内的“美心门”店里购买了几款木质门和推拉门,并和供方李先生签订了合同,交了1万元预付款,但是超出交货日期已半个多月,不仅没收到货,李先生也已联系不上。对此,居然之家潍坊店的刘经理表示,由于陈先生并没有和居然之家签订合同,因此他们并无责任。无奈之下,陈先生报了警。

反映

超期半月没送货

10日上午,记者在鸢飞路与玉清东街交叉口附近见到了陈先生。陈先生告诉记者,5月中旬,他和妻子在居然之家潍坊店内的“美心门”店内看好了几款木质门和推拉门。由于居然之家是大商场,并且木门的质量也不错,6月2日,他们交了1万元的预付款。按照约定,该门店的负责人李先生应在50天内送货到家,但2个多月过去了,距交货日期已经拖了半个多月,木门却迟迟没送来。

“7月初,我到店内一看,没人了,拨打合同上留的电话也一直无法接通。现在我们的婚房就差门没有安装了,本来打算‘十一’结婚后入住,现在只能往后拖了。”陈先生无奈地说,现在他和妻子非常着急,不仅耽误了婚期,而且预交的1万元*也不知道该找谁要。

随后,记者和陈先生一起来到了居然之家潍坊店内的“美心门”门店。记者看到,该店外侧已经围上了围挡,掀开围挡向店内看,漆黑一片,空无一人,只有店面中间的墙上还有“美心门”三个字。

无奈

预付款恐打水漂

记者在陈先生出示的合同上看到,合同明确写有陈先生购买的几款木质门和推拉门,交货周期为:“以供需双方确定产品型号和规格并交付产品定制进度款之次日起计算为50天。付款方式为:现场测量时,需方应向供方支付50%的货款作为产品定制进度款,金额为10000元。”合同*后写有供方李先生和需方陈先生的名字,日期为2014年6月2日。

而在陈先生出具的收据上,记者也看到,“木门货款”为10000元。为了进一步了解此事,记者拨打了合同上李先生的两个电话,但全部停机。

“听说还有不少人都定了这家的木门,到现在也是没有收到货。我们找了美心门的厂家,也找了居然之家潍坊店的相关负责人,但是对方迟迟没有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陈先生表示,当时的预付款迟迟无法拿到,这让他们不知道是该重新定门,还是继续等待,现在他们只想尽快处理好此事。

商场

正和厂家协调着

对此,居然之家潍坊店的刘经理表示,陈先生并没有把货款交到居然之家潍坊店,而是交到了供方李先生手中,并且陈先生并没有和居然之家签订合同,而是与李先生签订的合同,因此他们无法认可这个合同。所以,他们没有责任。此外,他们也在店内贴有相关提示,货款交到商场,服务才有**。记者在店内也确实看到了这样的提示。

刘经理表示,他们也联系不上李先生,对方已经失踪。刘经理建议陈先生通过消协处理,或者**。他们已将此事反馈给了美心门厂家,正在积极协调处理。

之后,记者根据刘经理提供的联系方式,拨通了美心门厂家相关负责人刘先生的电话。刘先生说,现在他在外地,建议记者11日再联系他。对于陈先生的这1万元货款,他们还无法确认。

陈先生表示,当时交款时,李先生并没有说让他选择是否将货款交到居然之家,他们也没有在店内看到刘经理所说的提示,所以,他认为商场并没有起到监管的义务,应该负有一定责任。

律师

卖方**诈骗罪

当**午,记者联系到了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成强。成强认为,本案中,陈先生是与李先生订立的木门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应当由李先生向陈先生履行合同,交付并安装定做的木门。居然之家作为商场,并未收取陈先生的预付款,并且已经进行了提示,对此并不承担责任。如果李先生恶意非法侵占顾客货款,数额较大的,可能**诈骗罪。如果再联系不到李先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当**午,记者了解到,陈先生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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