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农民工权益,山东省**日前接连下发《山东省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计划》、《山东省农民工权益**3年行动计划》和《山东省农民工公共服务3年行动计划》3个文件,积极推进农民工在职业培训、权益**、公共服务等方面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待遇,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
根据计划,2015-2017年,力争每年对180.7万农民工开展各类培训,**无就业技能的农民工掌握一定就业技能,有就业技能的农民工就业技能有较大提升。
到2017年,实现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建筑、餐饮、居民服务等流动性较强的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65%以上;农民工工资提高到合理水平,工资基本无拖欠,同工同酬落实到位;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全部纳入“五险”。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40%以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5%以上和70%以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支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480万人以上。
2015—2017年,每年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达到120万人以上,就业服务管理覆盖率达到100%,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实现动态消零;各市**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基础教育政策更加完善,农民工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平等接受学前教育达到80%以上,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达到90%以上;城市规划区内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宿舍100%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所有市、县(市、区)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当地住房**范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