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 防范跨境交易风险

2014-08-24来源 : 互联网

近日,央行网站发布新闻稿称,8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了反洗*形势通报会。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李东荣强调当前做好反洗*和反恐怖**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求金融机构加强内控,强化支付机构和新兴业务的洗*风险管理。

央行网站对洗*进行解释称,洗*就是通过隐瞒、掩饰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通过某种手法把它变成看似合法资金的行为和过程。主要包括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换财产形式、协助转移资金或汇往境外等。

反恐**“9项特别建议”的主要内容包括:批准和实施***相关公约和决议;将恐怖**和相关的洗*行为定为刑事犯罪;冻结和没收****资产;报告与****相关的可疑交易;国际合作;替代性汇款体系;电汇;非营利性组织;现金跨境运送。

李东荣在上述会议表示:“受全球政治、经济等多重因素影响,国际国内洗*活动的规律和反洗*工作形势正在发生巨大变化,在当前反洗*国际评估标准和监管更加严格的形势下,我国反洗*工作也面临新的挑战。”。

李东荣对下一阶段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做好反洗*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坚持以风险为导向,继续攻坚克难,完善内控制度和系统建设。二是密切关注和跟踪国际反洗*监管制度变化,建立统一高效的洗*风险管理体系,做好跨境交易风险防范工作。三是高度重视反恐怖**工作。四是强化支付机构和新兴业务的洗*风险管理。五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防范洗*风险的履职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法》所称的金融机构包括,依法设立的从事金融业务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国务院反洗*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的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

对金融机构严重违反《反洗*法》规定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及其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分支机构除对该金融机构本身进行处罚外,还应对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同时追究法律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

李东荣强调,要深刻认识当前反洗*和反恐怖**工作形势,明确工作主线和方向,在反洗*领域坚持风险为本原则,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全面深化反洗*各项机制改革,修炼好内功,不断提升反洗*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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