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违建石粉厂被勒令整改 仍“屹立不倒”

2014-08-24来源 : 互联网

高新区*野河街道办事处白谷堆村有一处石粉厂,2个月前被国土部门定性为违章建筑,随后被多次要求停工及限期拆除,此事经本报连续报道后,8月19日,记者在现场看到,该石粉厂依旧“屹立不倒”。相关部门表示,打击违法用地需多部门联合执法。

违建石粉厂:被勒令整改 仍“屹立不倒”

8月19日,记者在现场看到,石粉厂的外貌与1个月前相比几无变化,厂内放置着碎石子及石粉,四周摆有加工设备及新制成的石砖,现场还有一男一女,自称是做“零活”的工作人员。其中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该厂刘姓负责人是本村村民,目前该厂尚未开工,对于违规占地一事,他表示并不知情。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高***产业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高新区国土局”)相关负责人曾表示,该厂占地约2亩,属于违规建设,“6月底发现时对其下达过停工通知,但是对方拒不整改,由于我局无拆除的权力,便将此事移交至高新区*野河街道办事处处理”。

8月19日,高新区*野河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中队中队长乔先生表示,城管部门负责*理建设用地的违法建设行为,如果土地属于农用耕地,需要由国土部门牵头,联合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行动,“目前正在和国土部门商讨方案”。

扬尘石料厂:无环保手续 属违规建设

在上述石粉厂南侧不到100米,有一处石料厂,不少村民反映该厂在生产时产生大量粉尘,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

该厂负责人是白谷堆村村委会主任刘加国。据高新区国土局调查显示,2008年8月27日至2010年9月,刘加国先后租赁、置换土地22亩,其中12.87亩为非法占用的集体农用地耕地。

2014年2月13日,高新区国土局做出处理意见,刘加国非法占用12.87亩集体农用地耕地,责令其15日内(2014年2月28日前)拆除圈建的铁丝网和简易大门,清理走地上堆放物并**耕种条件。经过数月的整改,8月11日,高新区国土局相关负责人称,目前整改已经完毕。

19日,记者现场探访时发现,该石料厂内部仍然有一部石料加工机。不少村民担心,该厂**生产后,会再次饱受粉尘污染。

济南市高新区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之前曾接到当地村民对该石料厂的举报,根据《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条例》,本市中心城区内及主要交通干线两侧二公里可视范围内,不得新建石灰窑、石子厂、砖瓦厂。已建成的,由有审批权的人民**责令限期关停。

违建种类繁多:需多部门“围剿”违法用地

记者了解到,除占用农业用地外,占用工业用地、无规划手续、违规加盖等也是违法违规用地建设的原因。

2011年5月31日,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的意见,规定对涉及违法用地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在国土资源部门下达停工通知并函告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后,规划部门不得为该项目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向违法建设下达执法文书,协助、督促制止违法建设行为等。(本报记者 刘阳 实习生 王赠超)案例回顾●占用农业用地

2014年5月,济南市国土资源局槐荫分局在闫庄村查获一处占用1000平方米农业用地的非法违规建设情况,进行制止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该村民拒不配合,由吴家堡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城管执法局、区国土分局组成执法力量,对该违建实施了即时拆除。

●占用工业用地

2013年,济南迪瑞华经贸有限公司违法建设的“状元府”住宅楼项目被勒令停工,其面积为

14000平方米。历城区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处本是工业用地,济南迪瑞华经贸有限公司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建造住宅楼房,执法局已多次勒令其停工。

●没有规划手续

济南市园林局花卉苗木开发中心大门口的传达室于2013年被拆除,原因是该传达室未得到市规划局的审批。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地的土地性质是国有土地,未获审批就在国有土地上私自建设建筑物,属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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