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行政审批精简见成效

2014-08-25来源 : 互联网

今年以来,市发改委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始终坚持对征求意见及时梳理,立说立行,即知即改,对部分意见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取得了实效。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审批工作的意见,市发改委立即做出整改,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目前已初见成效,截至目前,市发改委共审批、核准、备案项目40个,项目总投资55亿元,其中,**产业项目2个,总投资1.18亿元;第二产业项目19个,总投资18.72亿元;第三产业项目19个,总投资35.12亿元。

据介绍,市发改委精简审批流程,**投资项目市级只保留按国家规定由市审批的项目、使用市**资金的项目以及跨县(市区)的项目;企业项目备案授理范围为**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不使用**资金的项目,市级只保留**、省属驻聊企业的建设项目,市属企业的建设项目以及跨县(市区)的项目;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严格按照权限分配来办理。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除**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由市发改委核准以外,其他房地产开发和**性住房建设项目,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由各县(市区)发改部门核准;外商投资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项目,由各县(市区)发改部门核准。

同时,市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工作的公告》、《**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指南》、《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服务指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服务指南》,对审批事项进行了进一步规范,精简审批流程。精简前置,实行“四个一律”。对项目前置审批条件**精简。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前置条件一律取消;凡是脱离实际、显失合理的审批前置条件一律取消;凡是上级机关没有明确要求的审批前置条件一律取消;凡是周边地市**保留的审批前置条件一律取消。先批先立,实行“跟踪完善”。凡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资料齐全的均在**时间内办完;资料不齐全的,先批可研报告,先立项,后督促项目单位补办前置手续,主动与前置条件审批部门并联。非禁即批,实行“速办快通”。只要不是国家明令禁止审批的项目,一律视为可批项目。一般项目均进入审批快车道,实行“一审一核”制,速办快通,在**时间内办理完毕。特事特办,实行“**服务”。对市委市**确定的市**项目,打破常规、急事急办。实行预约服务,在非工作日或工作日非上班时间需提供立项服务的,项目单位可电话预约,工作人员要在非工作日上班或推迟下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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