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计划在年底前再公布两批前置改后置项目,随后编制、公布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目录外的事项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
8月20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做好‘先照后证’改革后的登记注册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上述情况。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局长周石平介绍,经过清理审核,我国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共计226项,其中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明确为企业登记前置的为128项;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未明确审批与登记的前后顺序,但实际工作中按前置审批掌握的为98项。
在***“简政放权”的浪潮之下,企业登记前置审批经历了多次改革。
6月4日,***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编办和工商总局报送的**批3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项目。
7月22日,***印发了《***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决定将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另外5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将按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常务委员会修改相关法律规定后实施。
8月12日,**人民**门户网站发布了《***决定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成为这一改革的阶段性成果。
***二中全会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明确提出了工商登记制度的改革任务,要求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党的***三中全会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纳入到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
从3月1日起,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开始实施“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逐步改为认缴登记制”等措施。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7月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3月至6月,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440.06万户,同比增长20.48%,注册资本(金)7.22万亿元,同比增长54.37%。其中,新增企业规模主要集聚在1000万元以下的中小型规模段,占新登记注册企业的90%以上。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目的在于推进工商注册的便利化,按照经济发展规律的要求为企业**公平的准入环境。下一步,我们正在网上征求意见,经营范围管理办法、企业名称管理规定,通过修改部门规章方便企业当事人。”周石平在回答《**财经日报》记者提问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