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自行打车取血被收取550元送血交通费

2014-09-06来源 : 互联网

事件缘由

胡女士向医院贮血点申请了200cc血液,1000元的费用却有550元的“送血交通费”。

患者质疑

朋友打车取血,且阆中市中医院到贮血点之间的路程,仅有两三公里,550元从何来。

医院回应

这是贮血点向南充红十字中心血站申请补血,对方派急救车前来送血的来回费用。

*近,南充阆中市民胡女士遇到了一笔账务,让她有些“心疼”。9月2日,由于身体重度贫血,胡女士在阆中市中医院接受住院*疗。期间因急需输血,她委托朋友前往阆中市人民医院贮血点申请了200cc(即200毫升)血液。总计缴费 1000元,其中输血费用为450元,另外还有550元的“送血交通费”。

胡女士说,顾名思义,“送血交通费”是指血液运输过程中的交通成本。“但我朋友是自己到贮血点取血,来回路费都已付过了,贮血点凭什么还要收550元送血费?”

昨日,根据胡女士的情况,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医院解释称550元是贮血点向南充红十字中心血站申请补血,对方派急救车前来送血的来回费用。南充市***称这属于违规收费,将严肃处理。

事件回顾

450元血费 550元的“送血交通费”

胡女士,是阆中市人。9月1日,因感身体不适,她前往阆中市中医院就诊,并办理入院手续。次日经过检查,医生告知胡女士,她患有重度贫血,急需输血800cc。

由于阆中市中医院没有设置贮血点,病人需要输血,必须到阆中市人民医院贮血点去取血。“我家人不在阆中,只好找朋友帮忙过去拿血。”胡女士称,受她之托,当日下午4点过,好友刘先生与医院的一名护士,打车前往了阆中市人民医院贮血点,申请紧急用血。

“打车费只用了5元,赶到贮血点时,工作人员说血库的存量不足。”刘先生称,考虑到情况紧急,当时他曾将找到贮血点的一名负责人,并将胡女士的检查报告交给对方。该名负责人在看过以后,认为胡女士的情况确实危急,“安排工作人员给我取200cc血”。

刘先生说,随后他前往阆中市人民医院检验科,缴纳了这200cc血的费用,总计1000元。取血间歇,刘先生把缴费发票拿出来核对。这一看,瞬间吓了他一大跳。发票共有两页,一页上标明的有3个收费项目,分别为红细胞悬液输血**金210元、悬浮红细胞210元、贮血费30元,总共450元。而另外一页上,则只有1个收费项目:送血交通费,550元。

“我自己打车过来拿血,为啥还要另外收取交通费?”对此,刘先生充满了疑惑。随即,他向血库工作人员提出咨询,“她说这属于紧急用血,都要交送血费”。考虑到好友胡女士急需输血,刘先生当时并未深究。在顺利取到200cc血后,他立即打车将血送回了阆中市中医院。

初次质疑

550元送血费 到底是咋算出来的?

回到阆中市中医院后,刘先生将缴费发票,交给了胡女士。针对其中550元的“送血交通费”,胡女士同样难以理解。

她认为,“送血交通费”是指血液运输过程中的交通成本。“我委托朋友到贮血点取血,来回打车费用都已经自行承担,贮血点凭什么还要收550元送血费?”

同时,胡女士对这笔“送血交通费”的金额,也表示质疑。从阆中市中医院到贮血点之间的路程,仅有两三公里,来回的打车费用*多不会超过15元。“贮血点收550元送血费,比输血本身450元还要贵,这笔费用到底是咋算出来的?”胡女士说,以她本人为例,按照医生告知的情况,“我的病情比较危急,至少要输800cc血。那么,是不是以后每次到贮血点取血,都要缴550元的送血费?”

医院解释

送血费收取 并非针对每一名病人

9月3日下午,针对胡女士反映情况,华西城市读本记者赶往阆中。在胡女士的病房内,她向记者提供了阆中市人民医院的收费单据,其中一页确实写有550元的“送血交通费”。

随后,为求证这笔“送血交通费”的来龙去脉,记者又来到阆中市人民医院。在该院的输血科内,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我们确实收了550元送血交通费”。

回忆当时情况,该名工作人员称,9月2日下午,他们在接到胡女士的用血申请时,“当时血库确实已经没有什么存血了,而且存血一般都要优先**手术病人和ICU重症病人使用。”该名工作人员称,考虑胡女士的病情危急,他们才临时从血库中调出200cc血,用于救急。“这200cc血属于计划外的用血,一旦从血库中取出来后,我们必须要马上向南充红十字中心血站申请补充”。

至于胡女士支付的550元“送血交通费”,该名工作人员解释,“可能是病人理解有误”,这笔送血费不是指病人到贮血点的交通费用,而是贮血点向南充红十字中心血站申请补血,对方派急救车前来送血的来回费用。而这550元是如何算出来的,该名工作人员称他并不清楚,“都是按照南充红十字中心血站的价格执行。”

同时,该名工作人员介绍,这550元“送血交通费”的收取,也并非是针对每一个输血病人。“如果血库存量充足,我们都不会收送血费。只有血库存量不足时,病人用血需从南充市红十字中心血站紧急调配,才会收取”。

再度质疑

以血库的存量判断是否收费不公平

对于贮血点工作人员的上述解释,胡女士依然很难接受。“按照他的说法,这笔账根本就扯不清楚”。

胡女士认为,维护血库存量充足,是贮血点的职责和义务。这笔550元的“送血交通费”,既然是指南充红十字中心血站调派急救车,向阆中市人民医院贮血点补血时的来回路费,那么,“这笔费用就应当由医院买单,为何要转移到病人的头上?”

同时,根据该名工作人员介绍,550元“送血交通费”的收取,并非针对每一个输血病人。胡女士质疑,这是否意味着区别对待,“同样是病人,如果仅以血库的存量为标准,来判断是否收费,本身就不公平.。另外血库存量是否充足,除了医院本身知晓以外,患者根本很难确定”。

胡女士说,假如在血库存量不足的情况下,**有10位病人急需输血,需要向南充市红十字中心血站申请调配,那么是否10个病人都需要交550元“送血交通费”,合计5500元?这样一来,“救护车如果一趟将这些血送到,实际只花费了550元成本,那么剩下4950元,医院又该怎么处理?”

同样的前提下,如果10个病人都急需输血,贮血点只选择向其中一位收取“送血运输费”,那么相较其他其他9名病人,这名支付“送血运输费”的病人,“岂不成了冤大头?”

此外,胡女士还认为,贮血点的库存不足是由许多因素共同造成,并非是某一位病人能够决定。“大家前面都用血了,造成库存不足。轮到我需要输血时,恰好库存不足需要支付送血费,那么凭啥要让我一个人来为前面输血病人买单?”

***证实

贮血点违规收费 将严肃处理

昨日上午,阆中市人民医院贮血点收取胡女士550元“交通送血费”一事,引起了南充市***的关注。据该局分管血站工作的主任张贤良介绍,在获悉情况之后,他们已经专门组织人员对此事展开了调查。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张贤良称,阆中市人民医院收取胡女士550元一事的情况属实,“且属于违规收费行为”。

“根据南充市****和南充市***相关规定,医院无权向患者收取‘送血交通费’,即使病人急需输血,而贮血点又缺血,需从南充市红十字中心血站紧急调血,这笔‘送血交通费’也应由医院自行承担,而不得将其转嫁到患者头上。”

张贤良说,目前南充市***已经责令阆中市人民医院,立即退还胡女士违规收取的费用。同时,他们也已向阆中市***发出了通知,要求严肃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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