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一男子驾黄标车闯禁区

2014-09-12来源 : 互联网

9月11日上午,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聚财路与蒙山大道交会处西侧进行巡逻时,发现一辆红色载货汽车有违法嫌疑,遂上前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该车辆属于黄标车,违反了黄标车禁行规定。

随后,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有关规定,给予驾驶人罚款200元,计3分处理。对于民警的处罚,涉事司机称其并不知道市区为黄标车的禁行区域,而在今年的8月1日,临沂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就已经在市区各黄标车禁行路段设置了提示标志。

据了解,自2014年8月1日起,临沂市实施了第二阶段在用汽车环保标志限行政策,设置了东至东外环(205国道),西至西外环(206国道),南至南外环,北至北外环(长春路)范围内(不含边界)的城区黄标车禁行区域,对违规车辆一律按照“机动车违法禁令指示标志”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有关规定,给予驾驶人罚款200元,计3分处理。同时,如果市民拥有的黄标车符合标准,可以提前淘汰并领取相应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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