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民相先生在河东区一4S店花25万元新买了一辆轿车,没想到开回家第二天发现轿车左前门变了形,请求换新车却遭到4S店的**。
9月2日,市民相先生在河东区市车管所北的一4S店购买了一辆大众CC型轿车,由于买车当**雨,于是就听从了销售员的建议,没有出去实地查看轿车,只在店内办理了相关手续便提车回家。
“车子开回家第二天,我就发现左前门原来是变形的。”相先**现,轿车左前门有个地方卷了起来,但是上面的漆是完好的,所以他断定应该是轿车出厂时遗留下来的问题。当天,相先生就把问题反映给了4S店。4S店在查看过他的轿车后承认车门变形确实是厂家的问题。
但是,令相先生不理解的是,4S店虽然承认车门确实存在问题,却不同意更换新车或者维修。“他们当时跟我说先回去开着,开个一年半载以后再说。”相先生当时就**了4S店的建议,仍然要求换新车,但没有得到同意。经过多次协商,4S店提出可以为相先生维修车门,并附赠3次保养,但相先生不满意。
“我希望4S店能为我更换一辆新车。”相先生表示,新车出现质量问题,4S店有义务为他换新车,这是他的合法权益。
记者16日上午联系到了该4S店的田经理,田经理表示,4S店对车门变形是否该更换没有严格的规定。“《家用汽车新三包》只要求车身开裂或者大件更换三次以上可以包换新车。”田经理表示,即便在运输途中出现了车门变形的状况,他们也无法将车子退回厂家。
16日下午,相先生称,4S店联系他,表示可以赠送5次保养,并报销他这几次往返的300元油费,希望他不要再坚持换车。相先生对此结果表示勉强接受,**追究。
对于新车出现的问题,临沂市12315工作人员表示,此事例中,相先生的**意识不够。依据《消法》规定,购买的新车只要在15天内发现质量问题,只要持有相应的收据、合同等有效证件,都有权要求4S店更换新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