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批发假冒“康师傅”方便面的中间商,在济南受审获刑。
槐荫**审理查明,2012年4月,彭某某在经六路一饭馆内与在莱州市从事个体经营的徐某约定,向其出售“康师傅”红烧牛肉面,后彭某某从河北省高某甲处订购了假冒“康师傅”红烧牛肉面,先后两次向徐某销售假冒“康师傅”牛肉面3200箱,销售金额共计120080元,非法获利约15000元。徐某表示,其先后两次以每箱38元的价格从彭某某处购进康师傅红烧牛肉面1200箱和2000箱,并将货款汇入彭某某提供的账户中。
槐荫**一审认为,彭某某的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事后彭某某提出上诉,近日济南中院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终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