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公共区域看车敛财引质疑

2014-09-22来源 : 互联网

“道路旁、广场上,明明是公共区域,怎么就成了个人敛财的场所?”一声声质疑,让滕州市区的公共场所停车收费问题一时升温。

滕州市人民医院杏坛路北侧、西站对过的永丰广场、荆河公园门口,没有任何证件,圈块地就开始收停车费的行为让前来停车的司机们颇为厌恶。更有甚者,双方情绪一时难以控制,引起纠纷。

20日,记者对滕州看车收费的场所进行了探访。

1圈地收费证件手续全无

当今,在市区找不到停车位困扰着不少开车人,然而,更加困扰他们的是停车交费之类的问题。

“路边、小广场……,一些公共区域竟被一些人霸占收费,公共区域是全体市民共同所有,据为己有者实属强盗,真叫人愤慨。”这种过激的言语,是一位看不惯占用公共区域停车收费这一现象的市民的愤愤之词。

记者了解到,滕州人民医院杏坛路北侧、西站对过的永丰广场、荆河公园门口三处停车需交*的地点让市民颇有微词。三处地点中,前两者针对于机动车收费,后者则针对于电动车。据**车车主王先生介绍,这些看车收费者并无任何的手续,别说工商部门颁发的执照和收费许可证,就连文具店里几元*就能买一打的收据都没有。而他们收费竟是这样的堂而皇之,美其名曰:此地有主。

“停车的时候压根就没有想过要交*,待到要开车离开时,‘工作人员’便上前收取三元看车费。*虽不多,但我是开公车办公事,发票还是要有的,不然得自己掏腰包,索要发票,对方称没有,再询问是否有收据,依然没有。之后那妇女渐渐不耐烦起来,催促我让出车位给‘后来者’,*后我掏出了三元*给了她,省得再费口舌。”王先生无奈地说。据他介绍,自从吃过一次亏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在滕州汽车西站对过的永丰广场停过车。用他的一句话说:“虽不在乎那三块两块,可这*糊里糊涂地给他们了,我咽不下这口气,这与明*有何区别。而且这样都行的话,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搬个凳子在城市的任何一个位置‘圈地’,看车收费得了,还上什么班啊。”王先生调侃道。

2违规圈地让车位更加稀缺

市区内部分地方的违规停车收费,给开车的人带来的不仅是愤怒,还有无尽的烦恼。由于繁华地段的部分停车位被看车人霸占,想找个停车位更是难上加难,有些车主便铤而走险将车停在路边,办完事回来时却发现车上贴了罚单。即便如此,市民刘先生却依然咬着牙说:“哪怕是贴了条子,依然不会将车停在收费的地方。”他的理由只有一个:收费无理。在采访过程中,刘先生坦言,自己在永丰广场停过车,但并没有交*,他是一个倔脾气,没有任何的正当理由,他便不会掏出这几块*。刘先生说:“哪怕是一毛*,我也得交的合情合理,而这样的占地收费,我就想不大通了。”

记者来到了永丰广场(原滕州银河大厦)一探究竟,车未停稳,一妇女上前搭讪:“停车三块。”记者问:“都收费吗?”妇女:“在这停车都是。”记者:“哪个部门的你是?”妇女:“没有部门。”记者:“公家的还是私人的地。”妇女:“不用你管,有头。”一番争执后,在其他车辆鸣笛催促的情况下,记者交了*离去。窥一斑而知全豹,在其它停车收费的地点也是这种状况。正是因为“别人给了我也给吧”的这种心态助长了违规收费者的气焰。但如此“圈地”收费合法吗?

3停车者无奈“被看车”

十几二十年前,那时候的汽车少之又少,人们出行的交通工具大都是自行车,自行车是容易被偷的,于是城区内热闹地段或乡镇集市,就会有看车收费的人出现,所谓的看车,就是收费人帮助车主照看车辆,以防被偷,车主拿着牌子取车时将费用给予看车者,这是一种“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此一时彼一时,如今的“看车”收费变成了“停车”收费。‘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停车,就得交*。而这种霸道的行为,看似和以往没有太大的区别,其实质却是**不同。记者了解到,停车管理涉及规划、交通、公安、工商、物价等多个部门。所有临时停车位收费必须两证齐全,否则属违法。一般而言,申请收费停车场的流程是:规划部门进行规划—公安交管部门设置临时停车位—交警部门和工商部门核发停车经营许可证—****核发收费许可证—到税务部门领取财政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票据—收费。对于停车收费,交管部门明确表示,除少数单位门前的土地在建筑规划中就已确定该车位归该单位所有外,其他公共停车位均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来占用道路公共停车位,更不要说社会“不明身份”的人“圈地”收费了。记者采访了滕州市人民医院物业工作人员,提及医院门口停车收费问题,工作人员明确表示,门口停车收费他们是**不知情的,因为杏坛路北侧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收费属于社会人员的私人行为。

4如此看车无异于明*

既然证件全无,收费无理,此便是非法敛财。这*是掏自谁的腰包?毫无疑问,停车收费当然是停车的人掏*。他们愤愤不平,有时候还要力争几分道理。

在锦泰名城居住的小李对这些占地收费者的不满情绪爆发过不止一回。他说道,停车办完事要离开的时候,他愣是一分*不给。*后也是相安无事。“我在永丰广场第一次停车的时候,对于收费这件事心存质疑,毕竟是来得太突然,我并没有与其理论,交完*离开之后,翻来覆去思量交*的事,总是觉得不对劲,广场上明明划定了停车位,没有任何的发票,就连一个收据都没有,却要所谓停车的费用,这块地是私人的吗?带着疑问,我想着下次取车的时候问个究竟。”小李说道。在接下来的两次停车的经历中,小李总算“扳”回了自己的“面子”。“停完车我就是不交*,你不是搞‘霸王条款’吗,我也做一回‘霸主’,向我要*,对不起,没有。我当时就是横横地说,‘要不你找人砸我的车吧,反正我是没*。’随后我就开着车走了。收费的妇女还理直气壮,我们在那争执了好一会儿。”小李很有成就感地说。

记者了解到,凡是有过停车交*经历的开车人,对于这种霸道的要*行为,都心存愤慨。“他们(收费者)非常傲慢,要*的时候很蛮横,这跟明*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出现这类人和这类事,真是叫人心寒,更叫人气愤。”经历过停车交*的市民陈师傅谈到此事,非常生气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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