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已全面放开住房限购

2014-09-25来源 : 互联网

继全面放开楼市限购后,我市房地产市场再次“松绑”。昨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地方税务局、市规划局联合发布 《关于完善**性住房和市场多层次需求住房建设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新六条”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可持续发展。

其中*为引人瞩目的就是“限贷”的松绑,文件指出“出售**住房又新购住房的居民家庭偿清原购房贷款后,再次申请住房贷款的,按*套房贷认定”。

文件内容:将强化**住房**责任,进一步完善住房**体系。逐步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实物**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住房**和供应体系,统筹解决我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各类人才等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外来务工人员的阶段性住房需求,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持续加大**性住房建设力度,在第三个住房**发展规划期内(2014-2016年),**性住房建筹总量不低于3.5万套,其中建筹公共租赁住房不少于3万套,**性住房供应总量不低于3万套。在推进公租房建设的同时,收购部分商品房屋作为公租房源。

全力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推进集中成片和非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使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趋于完善,2017年以前基本完成10.2万户改造任务。提高棚户区改造的货币化安置比例,鼓励拆迁居民自行选购住房或由征收部门收购、团购房屋作为安置房源。

促进新农村社区建设。每年新开工100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构建“中心城区-次中心城区-**中心镇-新型农村社区”的新型城镇体系路线,实现农民就地市民化,农村集聚地就地城镇化。

解读:今年8月1日我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和《青岛市住房**发展规划(2014-2016年)》,文件指出,在我市第三个住房**发展规划期 (2014-2016年)内,**性住房建筹总量将不低于3.5万套,其中公租房为3万套,占房源总量的85%以上。据初步测算,规划期内市财政共需投入**资金约17.1亿元。

与此同时推出**房新政:从今年8月1日起,青岛市现行的**房分类申请将正式停止,改为统一申请、并轨运行,逐步建立以公租房为主体,实物**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供应体系。不再区分申请房源类型,统一核发《**性住房准予登记通知书》。这一新规也是为公租房全面推行做好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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