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交通运输委获悉,《青岛市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日前正式获得交通运输部批复。方案提出着力实施公交线网优化、公交场站建设、公交运力投入、政策规划引导、智能公交完善、公交特色强化、行业素质提升、城市交通管理等8项创建工程,确立了32项创建目标,创建周期为5年,成为我市公交都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按照部、省、市共建的工作模式,交通运输部将从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城市快速公交运行监测系统建设、清洁能源公交车辆**应用四个方面,对我市“公交都市”建设予以支持。按照批复文件,交通运输部将对我市城市公共交通与两种及以上对外交通方式相衔接、与城际客运站相衔接、与城乡公路客运站相衔接、与城市轨道交通相衔接的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建设给予支持;同意青岛市建设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工程;支持青岛市在快速公交项目建设中,配套实施城市快速公交运行监测系统,并纳入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工程项目;同意将青岛市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公交车辆**纳入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批复文件要求,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通过**工程等形式,将主要建设项目纳入**交通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对我市给予必要的项目、资金、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
按照《青岛市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到2018年,我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从现在的37%提高到60%,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公共交通乘车一卡通使用率达到80%,公交车辆中纯电动车比例达到28.5%,公交专用单行线道路设置率达到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