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公安交警发布国庆提示

2014-09-30来源 : 互联网

29日,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十一”**周出行提示,对**周期间出行人流车流进行提前预测,为市民安排出行路线提供帮助。据了解,高峰将出现在10月1日、2日,返程高峰将出现在10月6日、7日。请广大驾驶人及时关注假期路况信息,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段,尽量避开流量高峰和易堵路段,**出行安全顺畅。

淄博公安交警提醒市民,“十一”**周是旅游、度假、探亲高峰,并且高速公路继续实行节日期间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政策,乡村游、近郊游、自驾游、个人游仍将是国庆出游热点。部分景区可能出现拥堵、停车困难、发生交通事故等现象。根据预测,**周期间出行高峰将出现在10月1日、2日,返程高峰将出现在10月6日、7日。

节日期间,青银、京台、京沪、济广等干线高速公路流量将会比往常增加50%--100%,车流量高峰期将会集中在10月1日和7日。需要注意的是,节日期间,全省高速公路禁止载运**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

国庆节期间,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多措并举,通过加强**管控和安全防范、加强应急处置、加强宣传服务等措施,切实加强节日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全力**道路安全畅通,严防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拥堵,为群众节日出行**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另外,淄博交警还提供了更多实用预测:

全省高速公路流量较大路段:京台高速公路德州至泰安段、青银高速济南至潍坊段车流量高峰期有望突破10万辆。京沪高速公路临沂段、济广高速公路长清段车流量高峰期将超过饱和容量;沈海、长深、荣乌、青兰等高速公路车辆量较往日将成倍增长。

全省高速公路易拥堵路段:京台高速公路德州至泰安段、京沪高速公路临沂段、青银高速公路济南至潍坊段、济广高速公路长清段。

全省高速公路易发团雾路段:济聊高速公路127KM-143KM路段;济广高速公路214KM-238KM路段;京台高速公路620KM-660KM路段;日兰高速公路244KM-258KM路段;青银高速公路2KM-117KM路段。驾驶人应及时关注交通安全出行信息,选择合理路线行驶。请驾驶人应及时关注交通安全出行信息,选择合理路线行驶。

附:国庆长假交通安全提示

1.淄博公安交警提醒:“十一”**周是旅游、度假、探亲高峰,并且高速公路继续实行节日期间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政策,乡村游、近郊游、自驾游、个人游仍将是国庆出游热点。部分景区可能出现拥堵、停车困难、发生交通事故等现象。根据预测,**周期间出行高峰将出现在10月1日、2日,返程高峰将出现在10月6日、7日。请广大驾驶人及时关注假期路况信息,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段,尽量避开流量高峰和易堵路段,**出行安全顺畅。

2.淄博公安交警提示:节日期间,高速公路车流量将大幅提高,小型车数量激增。根据预测,青银、京台、京沪、济广等干线高速公路流量将会比往常增加50%--100%,车流量高峰期将会集中在10月1日和7日。

3.淄博公安交警提示:节日期间,根据预测,全省高速公路流量较大路段:京台高速公路德州至泰安段、青银高速济南至潍坊段车流量高峰期有望突破10万辆;京沪高速公路临沂段、济广高速公路长清段车流量高峰期将超过饱和容量;沈海、长深、荣乌、青兰等高速公路车辆量较往日将成倍增长。请驾驶人应及时关注交通安全出行信息,选择合理路线行驶。

4.淄博公安交警提示:节日期间,根据预测,全省高速公路易拥堵路段:京台高速公路德州至泰安段、京沪高速公路临沂段、青银高速公路济南至潍坊段、济广高速公路长清段。请驾驶人及时关注交通安全出行信息,选择合理路线行驶。

5.淄博公安交警提示:节日期间,根据预测,全省高速公路易发团雾路段:济聊高速公路127KM-143KM路段;济广高速公路214KM-238KM路段;京台高速公路620KM-660KM路段;日兰高速公路244KM-258KM路段;青银高速公路2KM-117KM路段。驾驶人应及时关注交通安全出行信息,选择合理路线行驶。请驾驶人应及时关注交通安全出行信息,选择合理路线行驶。

6.淄博公安交警提示:节日期间(10月1日零时起至10月7日24时止),全省高速公路禁止载运**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

7.淄博公安交警提示:自2014年10月1日起,我省将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实行快速处理:(一)仅造成车辆或所载货物的财产损失;(二)没有人员伤亡或路产损失;(三)车辆可以移动。凡是符合快速处理情形的交通事故,当事人都应当及时主动撤离现场。对于应当撤离但拒不撤离的,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8.淄博公安交警提示:驾车出游前,请提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保养,**车辆转向、制动、轮胎、灯光等关键部件安全状况良好,并随车携带警告标志牌、千斤顶、螺丝套筒等工具,以备急需。

9.淄博公安交警提示:自驾途中,若在高速公路上错过了正确出口,切不可倒车或逆行,应在下一出口驶离高速公路后,掉头从对向高速公路入口进入返回。

10.淄博公安交警提示:出游途中车辆发生故障或意外需停车时,要立即开启危险**闪光灯,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高速公路设置警告标志应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车上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并立即**。

11.淄博公安交警提示:节日期间驾车出行,请保持平和心态,不开斗气车,不强行超车、强行会车,不随意变更车道或在车流中穿梭*行。如遇道路流量大,发生交通拥堵时,请耐心等待,依次排队通行,切莫占用应急车道,以免影响救援车辆通过。

12.淄博公安交警提示:疲劳驾驶会导致判断力下降、反应迟钝,加大操作失误风险。长假出行,请合理安排休息时间,**睡眠充分,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若感觉困倦、状态不佳,请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切莫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

13.淄博公安交警提示:研究表明,规范使用安全带,可以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至少减低40%的伤害。节日期间,举家出游增多,请您系好安全带的同时,莫忘为儿童选用适合其年龄、体重的儿童安全座椅,切莫怀抱儿童或让儿童坐在副驾驶位置。

14.淄博公安交警提示: 研究表明,驾驶车辆接打电话发生的事故风险是正常驾驶的4倍。驾车出行,请集中精力,不要接打电话、抽烟,严防分散注意力。请您谨记,安全细节虽小,忽视易酿大祸!

15.淄博公安交警提示:饮酒会导致人的视线模糊、判断失准、运动机能下降、反应迟钝、行动迟缓。节日期间走亲访友、朋友聚会时,请您时刻牢记,开车莫饮酒,酒后莫开车!

16.淄博公安交警提示:假期驾车出行,尽量不要夜间驾车。如需夜间驾车,请正确使用灯光,会车时,请将前大灯转为近光灯,避免造成对向来车眩目引发事故。

17.淄博公安交警提示:车辆超速、超员行驶容易造成制动跑偏、转向失控甚至爆胎、机件失灵等危险情况,易引发严重后果。请驾驶人按照规定车速、核定载客行驶,拒绝超速、超员违法行为。

18.淄博公安交警提示:旅游景区多山路崎岖,道路技术等级低、安全隐患多,驾驶人不熟线路、精力不集中极易发生事故。旅游出行,请提前了解路况,危险路段要谨慎驾驶,注意减速慢行,不要强行超车、强行会车。

19.淄博公安交警提示:旅游景点车多人多,请驾驶人注意文明礼让,遵守交通信号,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或者狭窄路段不要*行猛拐,驶近隧道要采取预防性制动,驾车经过人行横道或路口要注意减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交通伤害。

20.淄博公安交警提示:在县乡村道路和山区公路驾车行驶,请注意观察路况,严格遵守限速规定,不要超速行驶。弯坡路段请勿违法超车,违法占用对向车道逆行,经过村庄、路口、山路转弯处要提前鸣喇叭,夜间注意变换远近光灯提醒对向来车。

21. 淄博公安交警提示:货车超载会影响车辆制动性能和操控性能,车辆制动距离延长,容易发生爆胎、制动失效等安全事故。同时,货车长期超载运输,会使车辆部件处于超负荷状态,对车辆主要部件产生严重影响,缩短车辆正常寿命。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货运车辆驾驶人请不要超载行驶。

22. 淄博公安交警提示:假期间恰逢农忙时节,农村交通运输繁忙。拖拉机、货车货厢违法载人以及客货混装隐患多、危害大。请农民朋友不要乘坐货车、拖拉机、超员车、无牌无证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出行,切勿人货混装。

23. 淄博公安交警提示:当您外出旅游选择包车服务时,请在正规场站、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运营资质的车辆和驾驶人,不要乘坐私揽客源的“黑”客车。对驾驶人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接打手机等危害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劝告制止和举报。

24. 淄博公安交警提示:“十一”长假客运流量增加,客运企业要依法规范营运,加强车辆安全检查,落实GPS动态监管;客车驾驶人要增强防范意识,规范自身驾驶行为,驾车过程中应时刻注意观察道路情况,不接打手机,不与同车人员闲谈。

25. 淄博公安交警提示:交通安全人人有责。客运企业和驾驶人要认真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在发车出站前,应检查人数,告知车辆核载人数,严禁超员。客车驾驶人要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并承诺严守安全驾驶要求。乘客应按照驾驶人提示安全乘车,并对客运企业和驾驶人安全告知执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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