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美食之丁马甲鱼

2014-10-09来源 : 互联网

丁马甲鱼,又名“黄运甲鱼”,山东省临清市魏湾镇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因原产于该镇丁马村的马家湖而得名。该地甲鱼养殖历史悠久,所产丁马甲鱼个大裙肥、肉细味美,是中国水产品**个-绿色食品,有相当高的食用和药用价值。

据《诗经·鲁颂·閟宫》记载,中华鳖之文化始于山东。又据《清平县志》(清平县1956年建制撤销。其辖区分别划归临清县和高唐县。)记载:公元前5-3世纪时(战国时期)赵简子就开始人工养殖甲鱼,以壮雄师;原清平县丁马村西北有一湖,叫马家湖,这里绿树成荫,碧波荡漾,风光秀丽,环境优美,气候宜人,盛产甲鱼。公元923年-942年,后唐皇帝李嗣源、后晋皇帝石敬瑭先后曾在此驻扎17年,屯兵万余,曾时军中瘟疫肆虐,嗣源百般焦急。百姓告知食鳖可防*瘟疫,遂捉而食之,疫情迅解,李嗣源赞誉马家湖丁马甲鱼为“圣鳖”。

《清平县志》还记载了马家湖为明清宫内养殖**御品丁马甲鱼的历史。清乾隆皇帝六次下江南都要御临原清平县清阳驿馆(临清魏湾),一赏马家湖烟雨,二品丁马甲鱼美味。并题字:“黄运甲鱼甲**,**烹饪看客家”。”因此,“丁马甲鱼”又叫“黄运甲鱼”更名动**。

丁马甲鱼生态养殖科普**基地先后荣获“山东省渔业标准化基地”、“山东省中华鳖原种场”、“山东省水产健康养殖**区”、“***绿色农业**基地”、“***中华鳖原种场”、“***水产健康养殖**区”、“全省**科普**基地”等荣誉称号。2008年,被中国科协、财政部评为“全国**科普**基地”。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了对丁马甲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自2007年2月2日起对丁马甲鱼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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