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牡丹区交通局篡改执法车号牌

2014-10-11来源 : 互联网

*近有网友爆料:车牌号为鲁R9H801的监察车拥有两个牌照。经记者核实,鲁R 9H801为菏泽市牡丹区交通管理局的执法车辆,该车所悬挂的另外一个车牌鲁R 9H601为空号。

10月8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牡丹区交通局宣传科韩科长。韩科长确认该车属于牡丹区交通局监察大队的执法车,对于是否篡改车牌,韩科长表示不知情,如果有,属于个人行为。

这位科长还告诉记者,牡丹区交通局在其辖区内设有*超站,经常夜间查堵超载车辆,当遇到违超车辆强行冲卡时,会超速追赶,有工作人员怕因超速被罚,有时故意遮挡、篡改车牌号。

当问及牡丹区交通局对鲁R9H801车辆挂假牌执法如处理时,牡丹区交通局出具了一个手写的材料,说是这辆车的驾驶员不久前出车祸死亡,交通局没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很显然,既然在执法,就不存在个人行为,牡丹区交通局的这种执法行为是违法执法,用“个人行为”难以搪塞其**责任。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