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暂未实施公积金新规

2014-10-20来源 : 互联网

10月9日,住房和城乡***、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公积金新规中提到,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6日记者采访了解到,此新政在枣庄暂未实施,还需连续缴存一年才可贷款,上限仍为30万元。

仍需缴存一年才可贷款

根据枣庄市目前实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市民连续缴存满12个月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大限额为30万。记者采访时了解到,很多购房者尤其是工作时间不长的购房者,由于这个条件而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市民张先生表示,今年8月份购房时,想用公积金贷款,但由于自己的公积金只缴存了8个月,不能申请,就暂时没买,现在有了新政,不知是否可以使用公积金买房贷款了。

16日,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赵先生告诉记者,目前枣庄市还没有接到相关通知,是否进行政策调整,还要看省里的政策,另外还要结合当地情况来落实新政。记者获悉,枣庄市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为账户余额的20倍,贷款金额*大值仍为30万,所以市民要想贷款达到*大值需**账户余额为一万五千元。针对贷款新政,工作人员赵先生表示,这并不足以激发市民的贷款买房热情,因为就目前枣庄许多单位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来看,6个月连续缴存后,余额可能不足万元,而这样能够贷到的公积金额度也相对较少,这相比目前的高房款而言作用不是太大。

异地贷款政策枣庄已施行

公积金新规中提到,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记者了解到,枣庄市现行的政策中,对在省内异地缴存公积金满一年的购房者,如果在枣庄购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住房公积金在哪儿都可以缴,当然在哪儿都可以用,对于新规中异地公积金可买房贷款枣庄早已实施。因为这样可以进一步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更好的服务职工。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省内异地缴存在枣庄购房的话,需要提供当地房管部门房产情况证明,证明是否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房产情况限制,携带缴纳地公积金部门提供的证明,证明其在当地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清,就可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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