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补助开始申报

2014-10-28来源 : 互联网

东营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根据《东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东财企〔2013〕48号,以下简称《担保资金管理办法》),申报2014年东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补助项目请注意3大事项。

支持**

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2013年度在保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担保业务给予补助,**补助对小型、微型企业的贷款担保业务和低担保费率的贷款担保业务。

申报条件

申请担保资金补助的担保机构必须符合《担保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并按第十一条的规定和有关要求,及时向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报送业务信息、向财政部门报送会计资料和财务信息。

项目申报程序、时间及有关要求

申请担保资金补助项目的担保机构要按照《担保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于10月30日前分别报送市财政局(一份)、市经信委(二份),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不予受理。

申请担保资金补助项目的担保机构要按照《担保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对项目申报材料的一致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中“年度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内容页须由相应审计机构加盖骑缝公章。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申报行为,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专项补助;如在补助资金拨付后发现担保机构存在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补贴的行为,收回补贴资金,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理。

市中小企业办公室联系电话:8332990,邮箱:dyzxb8332990@163.com;

市财政局联系电话:8331046,邮箱:czj61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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