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创建创业大学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14年年底,有条件的市力争建立1所创业大学。到2015年年底,每市至少要建立1所创业大学,有条件的县(市、区)也可*立创办。
我省要求,创业大学是集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创业实训、创业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非学历创业创新人才培养载体,不设学历门槛限制,培训期间能享受到创业补贴,在当前创业补贴基本可与培训费用相抵,创业者“零负担”。
创建创业大学需具备四个基本条件:有配套基础设施、有优良师资队伍、有丰富创业项目、有**管理服务机制。创业大学能为创业者开展创业咨询,量身订制创业培训计划,同时开展“一对一”创业辅导。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开展网络实战、沙盘模拟、创业团队协作等实训项目,提高创业能力。另外,创业大学可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立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入库项目要与当地产业发展布局、产业升级相匹配并及时更新,满足各类创业者的创业需求。
在创业服务方面,创业者能享受到创业项目**服务、工商登记、税费减免等方面的创业政策咨询服务。创业大学还可协调小额担保贷款、商业贷款、风险投资等,满足创业者资金需求;开展创业项目孵化服务,优先**毕业学员创办的创业实体进驻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区;开展创业跟踪咨询服务,提供市场信息、企业诊断、企业升级等后续跟踪咨询服务。
意见要求,自2016年起,各级年度创业培训任务全部由创业大学承担,培训后创业活动参与率不低于90%,创业***不低于20%。目前,青岛、威海、潍坊、聊城已经建成创业大学,下一步,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评选20家左右****创业大学,对****创业大学,给予每处300万元的***奖励补贴,所需资金从**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