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

2014-11-07来源 : 互联网

本月起,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新政开始实施,未婚子女买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连续缴存半年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等多项便民利民新政,惠及广大中低收入家庭购房。

烟台市民梁哲浩今年大学毕业后在一家企业工作。公积金新政的**,让单身的他决定年底就把婚房给买了。

梁哲浩:“新政策对我来说很有利,到年底我就能贷款了,而且还能把我父母的公积金都提出来,这样我买房压力就会小很多了。”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新政*先是贷款条件的放宽,职工连续缴存公积金半年就可以申请贷款,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科科长李婕::“贷款缴存的时限缩短了,*高能贷多少*,与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多少没有关系。”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新政进一步扩大了公积金提取范围、放宽提取条件,彰显人性化。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征收管理科科长孙永平::“购房人和提取人范围,由原规定的职工本人及配偶,调整为职工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未婚子女购房可以同时提取本人及父母的住房公积金,已婚职工购房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新政还取消了二手房和新建商品房差别化的政策,二手房的贷款额度和贷款年限由原来的20万和20年提高到现在的30万、30年,这一举措将有效缓解刚性购房群体购买二手房的资金压力,每年为购买二手房职工增加贷款1.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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