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今起建立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

2014-12-07来源 : 互联网

12月3日上午,东营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会会议召开,东营市城市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相关人员及各园林绿化企业、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负责人共计约300余人到会。会上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今起东营将实行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管理制度,所有车辆必须密闭运输。同时垃圾运输车辆需安装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实现车辆运输全程监控。

根据实施意见,东营市将严格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市场准入。运输企业必须自有专用运输车辆不少于8辆,其中出厂全密闭车辆不少于5辆,运输车辆实行统一车身颜色,统一喷涂放大号,两侧车门喷印所属企业名称、标示及编号,车顶加装顶灯;全部运输车辆按照规定实施密闭改装,具备全密闭运输条件,凡未进行合法密闭改造的运输车辆,交通运输部门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件,市城市管理部门不予列入名录。同时,垃圾运输车辆应当安装车辆卫星定位装置,与城市管理数字指挥平台系统联网,实现全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全程监控。

为了将实施意见落到实处,东营市将建立职能部门联动共管机制。住房城乡***门负责对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实施源头管控,将建筑垃圾运输纳入施工招投标管理的同时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和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工作,对未采取密闭措施运输、带泥行驶、沿途撒漏、随意倾倒等行为依法查处;公安部门负责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途中管控,及时打击扰乱建筑垃圾运输秩序的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进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质监部门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改装企业3C强制认证情况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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