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博信农业涉嫌虚假宣传

2014-12-18来源 : 互联网

12月10日,沾化区的何先生向大众网反映,自家种植的80亩淄博博信农业生产的“淄玉14”玉米因斑病惨遭绝产,另外50亩减产,损失共计近10万元。何先生告诉记者,购买种子时,“淄玉14”曾被宣传具有抗斑病的能力,且种子的包装上也有注明。自己怎么也没想到80亩玉米*终却因斑病绝产。气愤的何先生多次向淄博博信农业***却始终无果。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淄玉14”种子的审定编号为:鲁农审2008007号。审定公告明显写着:经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抗病性接种鉴定,感小斑病、大斑病、弯孢菌叶斑病和茎腐病。而何先生购买的“淄玉14”包装袋上,特征特性一栏却写着抗大、小斑病。

滨州市种子站农艺师李剑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种子的审定是由各省农业厅品种审定委员会进行的,种子销售宣传时应以审定公告为主。“‘淄玉14’审定公告写着感小斑病、大斑病、弯孢菌叶斑病和茎腐病,也就是该种子感染此类病。与包装袋上写的抗大、小斑病,明显不符。” 李剑锋向记者解释。

对于损失的赔偿问题,滨州市黄河律师事务所谢印华律师表示,淄博博信农业公司**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存在欺诈。消费者因此造成的损失,可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进行投诉,要求种子公司进行赔偿,也可直接向**起诉。

12月15日,记者再次电话联系淄博博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原淄博鲁中种业有限公司)了解事件的处理情况,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负责人不在,并称此事不清楚无法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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