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5处公租房确定租金标准

2014-12-28来源 : 互联网

昨日,市***、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财政局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了河畔家园、河马石、同福路7号(樱花苑)、福州北路135号(鼎都)、劲松三路227号(依山半岛)等5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租金标准。据悉,租金标准确定后,申请家庭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以各自实际的支付能力分档交纳租金。

公示显示,5处项目有四处位于市北区,一处位于崂山区。其中,位于崂山区劲松七路236号的河畔家园项目共建设公租房238套,位于市北区的河马石项目共有2285套,同福路7号项目共405套,福州北路135号项目共99套,劲松三路227号项目共210套。

根据市价格认证中心的认定结论,经审核研究,确定上述项目同地段同类住宅市场租金标准分别为:河畔家园项目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8元;其余四个项目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9元。根据这一标准,5处公租房项目又分别明确了四档差别化租金。其中,河畔家园项目四档租金分别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75元、5.4元、9元和12.6元;其余四个项目分别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75元、5.7元、9.5元和13.3元。此次标准的有效期至2017年9月15日。

据了解,按照新要求,今年8月起,我市按**性住房分类申请的方式,已调整为统一申请,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籍家庭申请住房**时,**区分申请房源类型,统一按照**性住房进行申请登记。其中,市区公租房项目按照“区级为主,市区统筹”的原则,在优先解决本区申请家庭住房**需求的基础上,剩余房源应在市区范围统一调剂使用。

市住房**中心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市各区(市)已开工**性住房项目60个、房源17344套,占目标任务的116%,今年任务目标已圆满完成。其中,已开工公共租赁住房房源12082套,占开工房源总量的70%。同时,根据省、市**要求,2014年全市应基本建成**性住房不少于8000套。截至目前,全市共在24个项目中基本建成**性住房13432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68%。其中,基本建成公共租赁住房房源3438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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