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大夜市突然收费遭质疑

2014-12-31来源 : 互联网

山财大夜市是自发形成的,虽然有时候城管部门会来取缔,但是一直就没消失,断断续续存在很多年了。我在山财大摆了多年地摊,此前一直都不收费,连卫生费都不收。但是12月上旬,街道办城管科下通知称,下一步将对夜市进行规范:划分区域经营,抓阄决定位置;使用街道办提供的统一的摆摊设施,并交纳数千元的**金;每月还要交纳一定的摊位费。

我知道,我们占道经营是不合规的,有的商户甚至占用车行道摆摊,也给周围居民出行带来不便。但是街道办的做法不是通过收费变相地把占道合法化了吗?收的**金日后能退吗?我们原本就有摆摊设施,为何要交一笔**金使用街道办指定的一套呢?城管科召集开会时,拿出一份**书让我们签字,但是这份**书并没有街道办盖章,而是以物业公司名义发的,这是怎么回事?城管科还通知我们上交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这是做什么呢?摆摊多年的老户能否照顾一下,分得一个位置?

【记者咨询】29日下午,记者见到舜玉路街道办城管科刘科长,他说:“山财大夜市一直是让我们头疼的城市管理难题。一方面,自发形成,难以取缔,摆摊确实是一些困难家庭的生活来源,但是另一方面,夜市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占用车道、人行道,影响周边居民出行,撤市之后垃圾遍地,给我们的保洁员带来额外工作量,因为油烟、占道等问题,居民常打12345投诉,这些派单全都分到街道办,我们的工作压力也很大。”

刘科长称,由于夜市是占道经营,本身不合规,所以他们一直没有收取卫生费,虽然想规范提升,但是没有相关的文件支持。

刘科长给记者提供了一份济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总指挥部下发的红头文件《关于提升临时便民市场管理水平规范市容秩序专项整*方案》,里面提及“凡国家政策允许的个人,可以持居民身份证办理有关手续后在临时便民市场从事经营活动,长期或季节性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开办者申请办理固定摊位,由街道办发给摊位证,有下岗证、退伍证、残疾证的,优先办理有关证件。”“夜摊点”也在规范之列。

根据这份文件,街道办也把山财大夜市报批,区城管局已经统一签批,所以他们着手进行整顿、提升。“前后召集开过两次会,已经把文件精神给商户说了,原来有100多位固定商户,*后同意配合整顿计划的有70多位,他们也都抓阄选好摊位了。”

舜玉路街道办城管科初步计划在舜玉路、玉函路开辟A、B、C三区,为了有序,街道办统一采购设施,商户按照经营品类交纳1000元到5000元不等的设施押金,日后商户退出市场“去掉折旧费等,押金肯定会退”,至于来电人所说的“租赁费”其实是“卫生费和管理费”。“城管部门人数有限,夜市撤市又晚,引入第三方物业公司进行保洁、管理”。

刘科长**“收取的卫生费不会挪用”,而是用于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收费会开具**收据。收取照片、身份证复印件是为了存档、悬挂,便于管理方对照检查,防止有人把摊位高价转卖。“不论是新来的还是老户,摆摊本质是一样的,都是违规占道经营,所以抓阄是不会特别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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