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区炫街人防商城因经营不善而关门的消息(1月4日3版《40万买的商铺 租了一年就荒了》)。5日,炫街人防商城产权方——天桥区人防办工作人员介绍,炫街人防商城的开发商为江苏三环集团,按照相关规定,江苏三环集团取得了该商城50年的使用权。但江苏三环集团将该商铺出租后,由于经营不善,业主与投资方并未取得预期收益,无奈之下炫街人防商城只得于2013年停业。
2014年7月,江苏三环集团准备将地下商铺转交给另一家公司,打算盘活炫街人防商城。该公司考察后,要求给商城再开一个出口,否则不会接手。而人防工程另开出口,牵涉部门、手续颇多,很难确定炫街人防商城何时才能再次开门营业。
业主: 即使赔本,商铺也难马上租出去
2015年1月5日下午1点40分,记者来到位于天桥区黄岗东路的天桥区人防办,在门口碰到了几位前来询问事情进展的业主。
业主沈先生告诉记者,2014年4月,由于前期经营不善,炫街人防商城的建设单位——江苏三环集团打算引进一家经营公司,“这家经营公司希望租下所有商铺,盘活炫街人防商城。”
沈先生介绍,“不过,这家经营公司给业主的租金非常低。**年甚至是无条件租赁,第二年平均每天每平米1.5元。”沈先生拿着合同告诉记者,“以本人所购买的16平米商铺计算,第二年才能收到8700元租金”,而2009年沈先生为买下这商铺,花了40多万元,并在银行贷款。“这8700元租金甚至都不够偿还银行贷款利息,不过就算是赔本买卖也比闲置好啊。”沈先生说。
同为商户的高先生也赞同这种想法,“虽然租金少点,总比烂在手里强啊”,高先生介绍,他当时花36万元买了一间商铺,“若整体出租给经营公司,所得租金确实无法偿还银行贷款利息。”
可即使赔本儿,炫街人防商城的业主也无法在短时间内将商铺租出去。“因为这家经营公司想给人防工程另外开个口,可现在连相关手续也没跑下来。”高先生说。
接手公司: 想盘活商街得另开一个出口
5日下午2点,记者联系到天桥区人防办张主任,张主任介绍,“炫街人防商城的经营权与使用权都属于江苏三环集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要求,国家对于兴建人防工程这类公益事业,主要靠吸收社会资金来完成,“简单来说,就是谁投资,谁受益”,而江苏三环集团就是当时的中标单位。
炫街人防设施完成后,按相关规定,江苏三环集团取得了该人防工程50年的使用权,在此期间,除非遇到战争灾害,天桥区人防办可将该工程收归**外,其余时间只能起到监管作用,并不能决定该工程的日常经营。
张主任告诉记者,炫街人防商城自2009年8月竣工后,地下商铺的使用权就由江苏三环大量转出,“大约有230多户”,这些商铺2010年至2011年经营还比较正常。但到了2012年,江苏三环可能出现了一些经营上的问题,导致大量地下商铺生意萧条,“这些商户开始找我们,我们知晓后,也反复联系江苏三环,督促该公司给商铺租户想想办法。”
2014年7月,江苏三环集团决定与一家专搞商城经营的公司合作,“希望将这些商铺转让,让这家经营公司盘活这些店铺。”该经营公司考察后,认为此地段确实有可租价值,但是却给江苏三环集团提出了一个硬性条件:必须给炫街人防商城另开一个出口,“这样人气才能多起来,生意也才能好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