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国家***德州调查队获悉,2014年德州城乡收支差距进一步缩小,尽管农村收支额均不及城市的一半,但收入和支出的增幅均比城市高两个百分点。
2014年,德州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4812.31元增长到27180.13元,农村人均全年纯收入则从10876元增长到12134.91元。城市居民收入主要是工资,而农村居**要靠外出打工的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比城镇相对滞后,仍有相当大一部分剩余劳动力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农村经济还处于低效益发展阶段。据2014年城乡相关统计资料分析,德州市农村劳动力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仍占绝大部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比相对较少,而城市居民中这种比例正好相反。因此,文化水平或技能水平的高低,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显然会产生大的影响。
与2013年相比,德州城市居民消费总支出从15475元增至17429.92元,农村居民消费总支出则从5432元提高到6244.21元。城市居民接受新事物能力较强,对家庭用品的舒适、品牌档次和技术含量要求较高,消费观念相对优于农村居民;在传统思想的影响下,农村居民的收入更倾向于储蓄以备养老或者应急,而不是消费。因此,城市居民更偏重于享受性消费,而农村居民则更偏重于基本**性消费。
统计数据显示,城乡收入比从2013的2.28:1减少到2.24:1,消费支出比从2.85:1缩小到2.79:1。2014年农村收、支增幅分别比城市高2.04和2.32个百分点,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及结构显著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