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校拨款分类方案确定

2015-02-08来源 : 互联网

随着分类拨款方案正式确定,山东高校拨款“大锅饭”的时代宣告结束。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在去年底**《关于改革拨款定额鼓励本科高校特色发展的意见》、启动山东省高校拨款定额改革的基础上,日前,山东高校拨款定额改革取得新进展,经申报和**评审,山东建筑大学等10所省属本科试点高校A、B、C三类专业已确定,正式分类实施浮动定额拨款。

10所省属本科试点高校 山东建筑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山东交通学院、山东农业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山东工商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山东政法学院。

确定三类专业 A类优势专业占31%,B类基本专业占52%,C类专业占17%,C类专业中,限制性专业和预警专业占60%以上。

浮动定额拨款 省财政在安排2015年部门预算时,对10所高校的A类专业,在其专业定额基础上,上浮10%的比例核定经费;B类专业,按其专业定额核定经费;C类专业,在其专业定额基础上,按20%的比例核减经费。

据了解,由于A类专业都是学校的优势专业,在校生规模远远大于C类专业,**试点高校定额拨款均有一定幅度的增长。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处长袁培全表示:“下一步将逐步在所有省属本科高校实行拨款定额改革,深入推进高校拨款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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