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获悉,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日前发布实施意见,建立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2016年,全省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要达到1.1万元,2017年达到1.2万元。
长期以来职业教育一直处于“缺*少粮”的窘状。以生均拨款为例,山东省高职生均拨款比本科少近一半,维持在五六千元水平。
按照《意见》,从2015年起,省财政建立综合奖补机制,激励和引导各市提高生均拨款水平,促进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综合奖补包括拨款标准奖补和改革绩效奖补两部分。其中,拨款标准奖补是根据各市提高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情况核定。2017年以前,对生均拨款未达到1.2万元的市,省财政以2014年为基期,对各市利用自有财力提高生均拨款水平部分,按30%的比例给予拨款标准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