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都拆了7年了,房产证居然还没注销,回迁房成了“二套房”。近日,市民刘女士向党报热线反映办理回迁房房产证时遭遇此事。对此,槐荫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表示,需取得原证后办理注销手续。
2008年,槐荫区道德北街69号院集体拆迁,居民刘女士婆婆的房产也在拆迁范围内。签好拆迁协议并上交房产证后,刘女士一家搬离老房子,并于4年后回迁入住德裕家园小区。2014年10月,接到通知的刘女士前往市住房**和房产管理局办理*套房证明,却发现老房子的房产证仍未注销。“早就按规定交了证,新房都住了两年,旧房产证为什么没注销?”刘女士很头疼,老证不注销,连维修基金都没法交。
对此,槐荫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刘女士需向中大南区棚改拆迁工程项目部索取原证及注销表,持两份文件前往区房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如原证已遗失,可在市住房**和房产管理局办理挂失补证手续后,进行报纸挂失,持挂失报纸和注销表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