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首次判处“禁止令”

2015-03-17来源 : 互联网

3月13日上午,平阴县**开庭审理了2起案件,分别判处4名被告人2个月到4个月不等的拘役,并处以罚金。**还判处4名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从事药品生产、销售相关活动。据悉,这也是济南市*起判处的“禁止令”。

销售假药1女子被判拘役2个月

**审理查明,展某(女)于2012年3月在平阴县翠屏街中段经营夫妻**品店。该店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2013年2月份左右,其在济南**品批发市场一名叫王海芹的女子(具体身份不详)处购买了批号为120625的10盒左炔诺孕酮片(毓婷),其销售了4盒。2013年5月22日,平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展某经营的店内查获左炔诺孕酮片6盒。后经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批号为120625的左炔诺孕酮片,与北京紫竹药业有限公司产品存在明显差异,均不是该公司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按假药论处。

开庭审理期间,展某对法庭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后以犯销售假药罪,判处其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查获的假左炔诺孕酮片予以销毁,禁止展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药品生产、销售相关活动。

3人售假缓刑期内被禁卖药

无*有偶。**在审理另一起销售假药案时也查明,周某(女)于2008年在济南市市中区**山路**品批发市场经营夫妻**品。该店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2012年8月左右,她在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自一名陌生男子处非法购进左炔诺孕酮片 (毓婷)、米非司酮片(司米安)予以销售。2013年初,周某向在平阴县南门路经营“久久**”夫妻**品店的迟某(女)销售批号为111209米非司酮片10盒,迟某向外销售米非司酮片8盒,2013年5月21日平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迟某经营的店内查获米非司酮片1盒。

2013年3月左右,周某向在平阴县锦水河商业街经营“幸福**”夫妻**品店的张某(男)销售批号为111209的左炔诺孕酮片20盒,张某向外销售3盒,2013年5月21日平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张某经营的店内查获左炔诺孕酮片14盒。经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批号为111209米非司酮片、左炔诺孕酮片,与北京紫竹药业有限公司产品存在明显差异,均不是该公司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按假药论处。***终以销售假药罪判处周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迟某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张某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禁止3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药品生产、销售相关活动。

平阴县**刑事审判庭庭长何涛介绍,近年来国家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平阴县**审理的2起案件,都禁止被告人在缓刑期间内从事药品生产、销售相关活动,这也是济南市*次判处的“禁止令”。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