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农民工落户再传好消息

2015-04-21来源 : 互联网

150万名在济农民工将迎来一**政策利好。日前,济南市人民**办公厅印发通知,决定实施《济南市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计划》、《济南市农民工权益**3年行动计划》和《济南市农民工公共服务3年行动计划》,在职业技能提升、权益**和公共服务三方面,解决农民工*关注、*急需的问题,让农民工真正变成“城里人”。

济南市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是,2015年-2017年,力争每年对13.68万农民工开展各类培训。其中,对11.02万人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和创业培训,对1.66万人开展特色培训,对1万人开展引导性培训,使有培训愿望的农村转移劳动力接受就业技能培训、企业在岗农民工参加一次技能提升培训、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工参加创业培训,**无就业技能的农民工掌握一定就业技能,有就业技能的农民工得到较大提升,促进其稳定充分就业。

在权益**方面,到2017年,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建筑、餐饮、居民服务等流动性较强的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65%以上;农民工工资提高到合理水平,基本无拖欠,同工同酬落实到位;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全部纳入“五险”覆盖范围,农民工参保率达到40%以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5%、70%以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支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

在农民工融入城市过程中,公共服务水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济南计划2015年—2017年,每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达到5.2万人以上,就业服务管理覆盖率达到100%,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实现动态消零,农民工创业率不断提高;**符合法定入学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基础教育的政策更加完善,符合入学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达到90%以上,符合入园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的达到80%以上;城市规划区内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宿舍100%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进一步完善农民工住房**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当地住房**范围;所有农民工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其适龄子女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

□权益**

稳定就业农民工全部纳入“五险”

关键词1:工资

欠薪要追究**责任

在《济南市农民工权益**3年行动计划》中,济南市提出,到2017年,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95%以上,建筑、餐饮等流动性较强的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65%以上。为实现这一目标,济南将在建筑业、采矿业、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流动性大、季节性强、用工时间短的行业和小微企业全面推行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到2017年,农民工工资要提高到合理水平,基本无拖欠。济南市还明确提出,因“一书两金一卡”制度不落实而发生农民工欠薪的,要追究当地**责任。

关键词2:社保

纳入五险范围

到2017年,稳定就业的农民工要全部纳入“五险”覆盖范围,农民工参保率达到40%以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5%、70%以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支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为实现这一目标,济南明确要求,用人单位要为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办理“五险”,鼓励灵活就业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而且,济南市还将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为农民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并建立完善大额医疗补助和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解决患重特大疾病农民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关键词3:同工同酬

企业不守法要公示

到2017年,农民工“同工同酬”也将落实到位。济南市的用人单位依法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应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岗位要求,不得超过用工总数的10%。用人单位吸纳农民工就业的,应参照本单位同岗位、具有相同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的职工确定其工资待遇,与本单位职工实行同等劳动报酬分配制度和分配办法,实现“同工同酬”。

济南将完善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健全企业劳动**守法诚信数据库,建立不同部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企业失信惩戒机制,对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处罚单位,将及时通过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

□职业技能提升

落榜生进城就业先培训

加强培训是提升农民工就业创业能力的根本。2013年国家统计局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有67.3%的农民工没有参加过技能培训,而79.3%的外出务工农民工有进一步提高就业技能的意愿。

农民工由谁来培训?哪些人是培训重点?他们学什么?效果怎么样?此次,济南出台的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计划分三个部分:就业技能培训、岗位培训和创业培训。其中,就业技能培训的主体以第一次进城的农民工为重点,包括农村转移劳动力、“两后生”(劳动年龄内未能继续升学又未再复读的初中、高中毕业生),每年培训9万人。岗位技能提升和转岗培训则以企业在岗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以下简称“五险”)的农民工为主,每年培训1.32万人。创业培训则针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民工,每年培训0.7万人。

对农民工进行技能培训,可获**补贴,不少培训机构积极投身其中。为了防止出现农民工有“证”却无技能的问题,济南将定期对定点培训机构实施绩效考评,不合格者取消定点资格,对套取培训资金的机构要追究责任。培训全过程动态管理,杜绝骗取、套取、冒领培训补贴资金现象。

□公共服务

签一年以上合同单位就得缴公积金

关键词1:子女教育 随迁子女享受平等义务教育

省公安厅的调查显示,农民工落户城镇40%多是因为子女教育问题。济南市此次出台的农民工公共服务3年行动计划提出,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经费全部纳入输入地财政**范围,实现农民工随迁子女基本在输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对接受**委托承担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按在校学生数量对学校公用经费给予财政补贴,就读学生参照公办义务教育标准免除学杂费并享受补助。科学、合理、有序安排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规范其入学办理流程,在符合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前提下,各县(市)区根据本区域义务教育资源情况,实事求是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招生方案。禁止一切针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歧视行为,**符合入学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学前教育和参加中高考的权利。

关键词2:居住 有稳定工作者能住公租房

在居住条件上,用人单位吸纳农民工就业尽量提供宿舍。工程施工类用人单位向施工现场农民工提供的宿舍,得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农民工宿舍得和工作场所、材料存放区隔离,防火等级、门窗设计、床位设置、人均居住面积、环境卫生符合有关标准,有条件的可建设“夫妻房”。

对已在城镇落户的农民工,济南市将给予其和城镇居民同等的住房**。在具体方面,将把尚未落户城镇但在城镇稳定就业、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住房**体系,逐步实现住房**制度城镇常住人口全覆盖。对开发区、工业园区、企业建设用于安置农民工的公共租赁住房,一律免收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性基金。

关键词3:住房公积金 终止劳动关系可提取余额

济南还将把劳动关系稳定且已缴纳“五险”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济南市明确,农民工与注册地在本市的用人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规定比例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可按不低于5%、不高于12%的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外地户籍农民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本地户籍农民工终止劳动关系6个月以上的,凭身份证明材料及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租住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可凭农民工身份证明材料及公共租赁住房专用票据,每年提取一次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出的租金。

关键词4:落户城镇 市区以外放开户口迁移限制

在落户城镇方面,借助济南市“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和“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平台”,全面采集、登记农民工就业、居住信息。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居住证。

在市区以外全面放开户口迁移限制,为在城镇居住且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的农民工解决落户问题。

农民工进城落户以后,现阶段,是否出让宅基地和依法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必须尊重农民工本人意愿,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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