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要提拔家底报告重点抽查

2015-05-26来源 : 互联网

据***北京1月2日电2013年12月7日,**组织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日前,**组织部负责同志接受了记者采访,就《通知》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这一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与往年相比有什么特点?

答:**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已连续进行了三年。与以往相比,这次填报*突出的特点,就是体现了从严*党、从严*吏。《通知》明确要求,**干部要严格按照规定,主动地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同时提出要对**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进行抽查核实,以切实增强报告制度的约束力。

问:对不遵守报告纪律的如何处理?

答:这方面,《通知》主要强调了两点:一是要求2014年1月集中填报时,**干部要按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和**次填报的要求,重新填写每一事项的情况信息(截至填报时的现状)。这样要求,主要是为下一步顺利开展**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汇总综合和抽查核实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进一步严明纪律。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凡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

问:抽查核实工作具体怎么开展?

答:抽查核实是指组织人事部门对抽查到的**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的工作。抽查方式包括随机抽查和**抽查。随机抽查在每年**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汇总综合工作结束后集中开展一次,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主要包括:拟提拔的部分考察对象;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是厅级后备人选对象;接到涉及**干部个人报告事项的举报,需要核实的;在巡视工作或干部考核考察中,群众对**干部涉及个人报告事项的问题反映突出的;其他需要**抽查核实的。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本单位)管理的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抽查核实。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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