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茗筑一品的房先得买车位

2015-05-26来源 : 互联网

□见习记者董广远

生活日报12月25日讯近日,多名市民向本报反映,在购买和平路与山大路交口的茗筑一品房产时,开发商提出,要买房必须先买一个配套的21万元的车位,购房者无法接受。25日,售楼处称有过这个要求,已有顾客表示不满;开发商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则称,现在房子还未开盘,房子是否和车位一起销售还不确定。

A市民质疑:买房先买车位是捆绑销售

“茗筑一品的房子,两三个月前宣传说价格是一万四五一平。”市民孙先生说,“我和家人觉得位置还不错,就认筹了一套。但是没想到12月22日,开发商突然告诉我们价格变成了一万六七。这还不算,现在要求我们买房子必须得先买个车位,一个车位21万元。”

突然要多交这么多*,孙先生一家一时难以接受。但是因为家里有车,所以觉得虽然必须买车位,但还是有用的。

一提到茗筑一品的房子,邓先生就气不打一处来,“我只是想买房子住,地下室也可以要,但是我家里没有车,为什么非得让我买车位呢?不买车位就不卖给我房子,我觉得这就是**裸的‘捆绑消费’。”

邓先生说,“认筹的时候没告诉我要买车位,就算是非要买车位,从公布价格、开盘到选房时间太短了,光车位一下子要多交21万元,实在是难以接受。”

B探访:售楼处和开发商说法不一

就市民对茗筑一品车位和房子捆绑销售的问题,记者进行了实地探访。在和平路和山大路交口的东北角,工地正在紧张地施工,能听到“当当当”的敲击声。从外观看,只在靠近文化路的一侧,有一栋大约建成9层的楼房,并且在现场也没有看到样板间,一片荒芜的景象。记者随后来到了茗筑一品销售处。

销售处的王女士说,样板间要2014年才能建起来。“现在房价大约是一万六七,但没有*后确定下来。车位也都有配套的,是地下车位的使用权,按1比1的比例进行销售。之前的确提出了买房子必须买车位的要求,但是有些顾客反映这个情况,所以现在老总们都在开会,正在重新协商此事。”

记者联系了开发商茗筑地产,一位自称客服的女工作人员称,“我们现在还没有开盘,所以房价未定,至于是不是会和车位搭配销售,这个也没有确定。其他的就不清楚了。”

C律师观点: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权

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说,“该行为属于捆绑销售的搭售行为,法律规定,消费者有自主选择的权利。但是目前法律对房产和车位的搭配销售,对此行为并没有处罚的规定。”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律师表示,“虽然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但是相关管理部门可以对该行为进行制止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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