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房贷政策有变?谣言!

2015-05-29来源 : 互联网

日前,一则有关*新二套房认定标准严格,假离婚不管用的消息又流传起来,引发了购房者的广泛关注。二套房认定标准是否又有新变化,济南二套房认定标准如何?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规避二套房

不少市民想“假离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一消息流传已经有一段时间,在限购限贷等政策**后,由于二套房相比*套房,*付增加一倍,利率不仅不打折还要上浮10%,因此就有了用“假离婚”来规避这一政策的做法。

通过办理离婚手续,将房子归一方所有,另一方以单身身份购买房产,不仅能够享受三成*付、利率打折,而且在契税上还有优惠。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济南购房者中,确实有不少人想通过“假离婚”的办法购买二套房,对不少有改善需求的市民来说,办个“假离婚”,*付减少一半,利率没准还能打折,是个不小的“诱惑”。

但日前流传的消息称,按照新标准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新的二套房认定标准的想法也化为泡影。

商贷认房又认贷

“假离婚”购二套房不行

对于此消息,济南购房者更为关心的是,目前济南二套房贷认定政策是否有变化?通过“假离婚”享受*套房待遇是否能被“制止”。

记者从工、农、建、中和招行等国有和商业银行了解到,目前未有新的有关二套房认定的政策**,各银行都是按照央行的规定,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如果有贷款记录,即使离婚后手里没有房产,如果能查到,照样是“二套房”。

按照银行的这一说法,夫妻双方如果有贷款买房记录,即使离婚后将房子划归一方,无房一方再购房依然是“二套房”,“假离婚”逃避二套房确实行不通。

对于上述问题,工行、中行和农行等国有银行信贷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均给出同样的答复。

是否有贷款

以征信系统记录为准

从以上银行对于商贷二套房的政策来看,通过“假离婚”来逃避二套房的办法,确实有些难以实现。

那么,是否有贷款记录,市民从哪里可以知道呢?记者从银行了解到,主要看征信系统里是否有贷款记录,银行判定二套房,就是以此为准。

采访中一家国有银行的信贷部人员介绍,夫妻双方贷款买房,如果以一方申请,另一方为共同还款人,也有可能共同还款一方在征信系统中不体现的情况。

因此,夫妻离婚后,无房的一方,再买房是否为二套房,以征信系统的记录为准,市民购房前可以先查一下个人征信记录,在网上注册后就可以查到。

公积金贷款

二套房认定“只认房”

记者了解到,二套房认定“认房又认贷”是对商贷而言,而在公积金贷款方面,情况则有所不同。

根据济南市2012年**的贷款新政,二套房*付提高到六成,利率上浮10%。

“在二套房认定上,公积金主要是以房子的数量为主,只有一套房子算*套,购买名下第二套房按照‘二套房’执行*付和利率。”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而在贷款记录上,则还没有列入二套房的认定范围。

由此,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贷款买房,如果办理离婚后,无房的一方用公积金申请贷款购房,还可以*套房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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