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太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要交多少*?2016太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怎么报销?2016年,我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达到99万多人,直逼**人大关。作为全国*批一百家试点城市,我市居民医保从2007年11月正式启动,短短8年时间,从37万人参保到如今近**人缴费,不但参保人数上*大飞跃,参保待遇、针对范围人群也有了长足发展。但时至今日,不少参保居民依旧对居民医保的内容不十分了解,以至于在看病就医时遇到种种不便。日前,就我市市民关心的居民医保部分问题,记者采访了太原市医保中心居民医保科副科长孟繁龙。
居民医保该在什么时间、去哪儿缴费,缴费标准又是多少呢?
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年缴费一次,时间是在9月1日至12月20日。大学生*次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缴费次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
太原市居民在户口所在县(市、区)的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学生由学校集体组织在辖区内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困难归侨侨眷可在居住地或就业单位所在辖区的社区办理;武警基层官兵、宗教教职人员、社会弃婴、公安监所被监管人员分别由武警山西总队太原支队、各级民族宗教事务局、各级***门社会福利院、各级公安局集中办理。
从2016年1月1日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是:普通成年人300元/年,未成年人(含大学生)60元/年。成年低保对象个人缴费140元 /年,未成年低保对象个人缴费30元/年,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现指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未成年重度残疾人,个人不缴费。参保居民个人**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
到底哪些人可以参加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简单来说,就是拥有太原市城镇户口的市民,都可以参加居民医保。一般来说主要有10种类型,他们分别是: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本市辖区内的高校、中专、技校、中小学有本校学籍的在校学生;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困难归侨侨眷、农民工和本地就读的学生(不受户籍限制);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或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流动人口(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本市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武警山西总队太原支队基层官兵;我省公安监所被监管人员;非参保期内出生的具有我市城镇户籍的新生儿;非参保期内我市***门社会福利院收养的社会弃婴。
几年来,我市居民医保待遇几乎每年都在提高,那么今年我市居民医保待遇如何?
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2016年1月起,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居民在一级、二级、三级医院住院时,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5%、75%、65%;城镇居民连续缴费满两年的,从第三年起,待遇支付每年可增加1%,最高增加5%;急诊住院为55%;转诊外地三级医院为60%。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是:一级、二级、三级医院*次分别为200元、400元、800元,二次减半,三次**设起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使用 “乙类目录”药品的费用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个人先自付15%。
很多患者突发急诊,会在门诊进行抢救,那么哪些急诊费用可以进行报销呢?
答:参保居民因危、急、重病在同一定点医院急诊门诊抢救后转住院继续治疗的,急诊费用可并入住院费用通过信息网络实时结算。参保居民因危、急、重病在同一非定点医院急诊门诊抢救后转住院继续治疗的,由各县(市、区)医疗经办机构审核确认急诊就医与住院治疗为同一病种的,急诊门诊费用可并入住院费用一并计算,参保患者按就诊医院等级负担一次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55%。参保居民因危、急、重病在定点医院急诊门诊抢救无效死亡的,急诊门诊费用由各县(市、区)医疗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参保患者按就诊医院等级负担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55%。参保居民急诊门诊就医后没有转住院继续治疗的,或转往其他医院继续治疗的,急诊门诊费用均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