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机动车路口通行新规是怎样的?

2018-05-15来源 : 互联网

济南机动车路口通行新规是怎样的?为了规范好济南的交通秩序,所以出了很多的新规则,结合创城路口文明要求和我市交通管理实际,2017年创城期间,济南交警制定了路**通通行规则,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细化和补充,并向社会发布。通过一段时间的交通管理实践,发现原有通行规则仍存在不足。

例如:行人的不规范过街,右转车辆排队等待,导致路口右转车道拥堵;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依旧存在;非机动车停车等待秩序混乱等。

那么如何过斑马线不被罚?

针对以上情况,济南交警将推出《2018年城市道路新增交通通行细则》,5月8日下午,济南交警推出“机动车的路口通行规则”,:具体如下

一、机动车的路口通行规则

(一)非灯控路口(含路段行人过街)

机动车礼让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警察蜀黍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罚款50元,记3分。

行人、非机动车在非灯控路口或路段过街时,是*危险的,常常发生鬼探头的情况。如果时速为40km/h,0.4秒就已经开出去5米左右了,所以一般鬼探头事故,结果大多是非死即伤。鬼探头的高发地带有:公交车站、十(丁)字路口、道路的出入口、有建筑物遮挡的路口等。因此,机动车在行经非灯控路口时,要提前减速,随时做好停车让行的准备。

(二)灯控路口

右转机动车礼让行人,当右转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警察蜀黍解读:虽然机动车右转礼让行人、非机动车容易造成路口拥堵,但这并不能成为驾驶人不礼让斑马线的理由。同样,行人也应该做文明的表率。

礼让是相互的,文明是大家的。行人和机动车同是作为道路交通参与者的主体,在机动车礼让行人的前提下,行人也应该做到在斑线上靠右、快速通过。

倡导机动车快速通过路口

为提高路口通行效率,当机动车遇到绿灯信号通行时,在不与非机动车、行人存在冲突的情形下,在不超速的前提下应快速通过路口。警察蜀黍解读:路见行人让一让,该通行时赶紧走。但是,这一切都是在**安全的前提下。

在路口等红灯时,有不少机动车驾驶人“吃口东西、喝口水、看眼手机、打个电话……”注意力不集中,当绿灯亮起时,后面车辆疯狂的鸣笛催促,加剧了道路的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提电话的,罚款50元,记2分;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罚款50元,记2分。

二、虽然济南的路口文明已然成为这座城市的**,但是路口不文明的现象依然存在。礼让斑马线是机动车的义务,同时也是一种路口文明的情怀。行人作为交通参与的主体,也应该尽到尊重机动车辆的义务,快速正确的通过斑马线。路口文明需要全体市民的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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