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和中小企业局,在全省启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确定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11个。省财政从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专项资金中安排8800万元,对每个示范基地补助800万元。
据省财政厅企业处处长单卫国介绍,一方面,我省鼓励示范基地先行先试,努力打造小微企业专业化、集成化的新型载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另一方面,对示范基地建设建立严格的动态考核退出和奖惩机制,对于不能按期完成工作进度,或者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管理不善的,将责其退出试点示范工作;考核工作完成好、成绩突出的,将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