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国土部、住建部联合发布《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北京(楼盘)、上海(楼盘)、广州(楼盘)等13个城市将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按照国土部的说法,此举是为了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从全国住房土地供给角度来说,集体土地供应住宅用地的禁区在一定程度上被打破了。
国土部一位负责人告诉经济观察报,集体土地作为城市住宅供地,改变了按照***三中全会对土地利用的要求。此前一宗地的批复要有规划,经过农转地的征收、招拍挂。《方案》中的规定小范围放开了集体土地的口子,至少避开了农村土地征收的程序。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曹端海接受经济观察报采访时说,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并未从根本上打破目前**垄断供应城市住房的体系,但一定程度上突破了现有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2012年国土资源部对北京、上海两个城市进行了批复,允许其**试点探索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这次试点的重大意义在于明确、规范集体建设用地租赁住房的管理,并进而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填补这方面的法律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