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没有住房现在租房住可否提取公积金

2017-09-26来源 : 互联网

近日,问题编号为806813的网友咨询:我是一名教师,没有自己的住房,现在租房住,请问这种情况能否提取公积金。如果可以的话,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回复:您好!无房户租房可以提取,承租本市商品住房提取材料:

①《烟台市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②职工和配偶无房证明原件:户籍为本市的,由户籍所在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出具;户籍为外市的,由在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出具。

③职工及配偶户口簿。职工及配偶非同一户籍的另需提供结婚证,离异职工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以上材料如无特殊说明,都是指原件复印件。提取时限: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房租,且不得超过年度提取限额——已婚职工夫妻双方12000元,单身职工6000元。已享受本市**性住房租赁补贴的,提取金额应扣除发放的**性住房租赁补贴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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